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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钻”系列第352期
2023年人大常委工作报告汇编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7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伟
各位代表:
我受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首都发展,习近平总书记10次视察北京、18次对北京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为做好新时代首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过去五年,全市上下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扎实推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北京发生了新的历史性变化。面对世纪疫情,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举措,奋力守护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市人民众志成城、守望相助、连续奋战,汇聚起同心抗疫的磅礴力量。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落实“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推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五年来,常委会召开会议47次、安排议题463项;制定法规37件、提请代表大会审议5件、修改21件次、打包修改40件次、废止16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9件、计划预算报告25件,开展执法检查17项、专题询问12项、专题调研3项;作出决议决定41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97人次,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履职政治意识、政治责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常委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履职尽责,以政治建设统领各方面工作,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深刻认识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人大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有关工作安排作为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第一项议题;每年召开交流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贯穿常委会履职和机关工作始终,吃透党中央意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细化分解落实任务,把党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体现到履职各方面。
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完善新版北京城市总规贯彻实施所需的法规、跟踪监督“一张蓝图干到底”,加快惠民、环保、弘德等方面立法,推动民生领域工作更好适应群众需求。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立法保障“两区”建设、基层治理等重大改革顺利推进,作出决定保障人大和政府机构改革,保障北京互联网法院和北京金融法院组建。围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及时作出依法防控的决定,汇总公布涉疫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专项立法修法计划并对有关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号召人大代表、组织机关干部带头参加抗疫斗争。围绕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举办,作出决定授权政府规定临时性措施,完善志愿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法规,专题询问全民健身工作,为成功举办作出积极贡献。
落实党的领导制度和要求。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职责,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安排制定计划、调配资源力量;完善人大党的领导体系,协助市委设立机关党组,在各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制定工作规则、加强领导督促;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市委报告一次全面工作,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共请示报告410件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市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支持市纪委市监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
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常委会注重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载体作用,保证人民民主权利,拓展民主参与渠道,完善工作机制平台,推动人民当家作主更加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各环节各方面。
保障民主选举人民满意。强化政治担当,贯彻党中央要求、落实市委安排,由常委会党组拟定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市人大代表选举两个文件,经市委转发实施。依法作出决定调整村委会、居委会选举时间,修改区和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作出决定明确人大代表选举有关事项。组建专门机构,完善提名推荐、考察审查等制度程序,会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严把候选人“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培训,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在市委领导下,人大依法行权、各方密切协作、选民踊跃参与,全市7164个村和社区完成“两委”换届,914万多选民选举区人大代表4898名、314万多选民选举乡镇人大代表11137名,各选举单位选举新一届市人大代表774名,选举秩序井然、风清气正,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建好用好民主民意表达平台载体。立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植根人民的特质,指导街道、乡镇建立代表之家347个,村、社区和选区建立代表联络站2826个,实现落点落图,将四级代表就近编入家站。发挥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推荐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10个,将立法工作延伸到群众家门口。走好网上群众路线,通过常委会网站开设的“邀您提建议”专栏,就57件法规草案和11项监督议题公开征求意见;联合市委宣传部就文明行为促进、反食品浪费立法开展网上调查,超290万人次参与。善用信访工作渠道,受理群众信访54640件次,及时转交反馈群众诉求。落实立法协商制度,常委会党组提出10个项目,报市委批准在市政协开展协商,收集建议1567条。
深化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把向群众问需问计作为必经程序,编制规划计划都公开征求意见,检查调研都同群众当面交流,议题完成后都及时公开情况。探索“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担任代表职务的市领导带头、四级代表3.8万人次就生活垃圾管理、接诉即办、城市更新、节水等法规草案同38.6万市民座谈交流,来自一线的“金点子”成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1.3万名三级代表受邀就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在“身边周边路边”开展检查调研,问题线索通过小程序直达检查组,监督的针对性显著增强。加强日常联络,鼓励“接待选民日”、“联系选民月”等活动融入代表家站,引导代表结合议题每月进站联系群众、带着问题每季度回家学习充电、拿着成绩单每年向选民述职,让群众需要同代表沟通时找得到人、说得上话、议得成事。
三、提高立法工作质效,巩固新时代首都发展的法治基础
全面推进新时代首都发展,需要地方立法与时俱进、管用有效。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充实首都发展和治理急需、满足市民“七有”目标和“五性”需求必备的法规,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快工作步伐,使立法更好符合宪法精神、适应改革发展、满足人民期盼、体现首都特色。
推动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严格执行市委领导立法制度,立法规划计划和重要法规草案由常委会党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立法规划以市委文件形式印发实施。增强选题立项、组织协调和审议把关能力,规划编制兼顾总体确定性和必要灵活性,根据问题复杂度和草案成熟度把握工作进度,提高立法机关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的能力。重视同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起草环节主动了解进展、参与调研、提出建议,审议环节保持密切沟通。深化“开门立法”,关系千家万户的请千家万户参与,涉及特定领域的多听相关行业意见,涉及重大利益的多轮征求意见,同步开展普法宣传,使立法过程同时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
落实城市战略定位、助力改革发展攻坚。城乡规划条例建立全域管控的规划编制体系,城市更新条例兼顾优化布局、改善环境和激发活力,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保障市容市貌清朗有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明确“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锚定公益性核心职能,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推动保护、传承、发展相融合;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确立多元保护格局,种子条例聚焦农业“芯片”攻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着力打通转化“最后一公里”;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为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提供“语言服务清单”。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街道办事处条例理顺条块职能、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建立全流程工作体系,成为超大城市基层治理改革的标志性立法;“两区”建设“一条例一决定”、优化营商环境、数字经济促进、地方金融监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立法修法保障先行先试、落实改革“红利”,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建立多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让保护生态的吃亏;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细化“三孩”政策保障举措,推动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落实落细。
丰富立法形式、促进精治共治法治。通过“组合拳”立法综合施治,同步开展机动车停车、非机动车管理、查处非法客运立法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法,充实交通治理法规“工具箱”;完善大气、水、土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法规,形成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化效应。采取专项立法集中攻坚,通过实施专项计划,完成献血、中医药、实验动物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修法,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发挥“大部头”立法固根本、利长远的基础性作用,禁毒、物业管理、住房租赁、文明行为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司法鉴定管理、保守国家秘密等立法和宗教事务、安全生产等修法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构筑起制度的“四梁八柱”。通过“小切口”立法精准施策,反食品浪费、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等立法强化问题导向、条文“量身定制”,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专项清理,在机构改革、生态环保、农业农村、行政处罚、民法典实施等方面开展法规清理,维护法治统一,提高系统性、协调性。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探索“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法规调研起草机制,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就重大立法项目组建工作专班,分管市领导共同担任组长,难点联合攻关、意见及时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物业管理条例等17件重要紧要项目以专班形式推进,相关经验做法写入中央文件。建立“四前四方”会商工作机制,市政府起草部门、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法制办在立项前、初审前、二审前、表决前4个重要节点,分别牵头开展会商,多轮交换意见、反复打磨条文,确保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健全普法宣传工作机制,举行25场新闻发布会就法规立改废发布52件次,公布法规时在媒体同步刊发解读文章;践行立法者率先普法理念,选派骨干到基层一线宣讲75场。
四、用好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增强人大监督保落实、促善治的能力水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常委会深入把握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探索创新机制方法,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把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用好。
保证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坚持备案审查“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接收文件290件,督促改正4件,修订法规和工作规程,推动市区“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全覆盖、信息平台使用三级人大全覆盖。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新立法规及时查推动配套完善,重要法规联动查推动落事落责,复杂问题多法并查推动形成合力,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12件法规实施一年内开展检查,旅游、交通、科技成果转化、水污染防治等法规同步检查上位法实施情况,检查中对照条文详查细抠,推动法律法规“牙齿”咬合。探索“检查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医院安全秩序管理等6项执法检查汇总典型共性问题377项,交有关方面整改销账,确保查得准、问得透、审得实。
推动发展和惠民任务落地见效。强化持续监督,在总规实施和生态环保领域每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综合运用专题询问、议案督办、专题调研等方式,跟踪监督养老医养结合扩面、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学前教育供给、托育服务体系健全,推动解决群众后顾之忧。围绕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听取和审议“两区”建设、“放管服”改革、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公共服务外语标识使用管理等报告,就顶层设计、政策协同、供需对接等提出意见建议;把产业振兴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了解农村产业和集体经济现状,督办美丽乡村建设、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议案。关注民生热点难点,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统一呼叫号码、统一指挥调度,促进基层卫生健康管理服务网底织密、能力提升,促进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适应发展需求。此外,还就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开展监督。
推动财经工作提升绩效。贯彻党中央加强人大财经领域监督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完善计划审查监督,制定计划审查监督条例,跟踪“十三五”规划实施、“十四五”规划编制,建立经济形势季度分析制度,持续监督固定资产投资。强化预算审查监督,以“年审+季审”为主要形式、“四问该不该”为切入点,围绕财政资金“该不该花、该不该政府花、该不该花这么多、该不该当下花”这一支出预算和政策的核心问题深究细审,专题询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全面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试点预算审查嵌入执法检查,形成全口径、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体系。建立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采取“综合+专项”形式帮助政府盘清家底、推动国资保值增值。建设联网监督系统,形成完整的展示、分析、评估体系,适应多场景研发功能、丰富载体、优化体验,助力更好履行财经监督职责。
推动监察司法改革落实收效。贯彻党中央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在省级人大常委会率先听取和审议同级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依法监督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推动市监委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化。围绕支持保障司法体制改革和群众关心关切,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基本解决执行难、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未成年人审判的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检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未成年人检察、食药安全检察的工作情况报告,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首次专题询问“两院”工作,监督和保障审判权、检察权公正高效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常委会把握重大事项决定的时机,将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决议时间提前至代表大会召开前,确保项目资金依法纳入预算;就调整计划、预算、政府债务和3个税种适用税率等作出决议决定;以决议方式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障涉改革机构领导人员及时任命,修改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组织宣誓200人次,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五、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推动人大代表作用更好发挥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常委会把支持保障代表履职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增强服务意识,优化保障机制,便利履职方式,帮助代表提高履职能力、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的桥梁。
做精做细学习培训。突出政治引领,所有学习培训都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内容;面向基层代表在市委党校举办3期脱产培训班,重点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275人次代表参加。做好基础培训,对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帮助代表尽快进入“角色”;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办3期实体班,梳理应知应会、明确履职要求,320人次代表参加;探索“小班制专题化”培训,围绕议题集中学习27次、代表和工作人员2600多人次参加。开展线上培训,建设“北京人大网上课堂”,上线课程6591项,将培训延伸至移动端。
改进规范履职保障。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覆盖基层代表566人。健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共邀请代表837人次,疫情期间通过“现场+线上”方式保障列席不断档。坚持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带头、645人次代表参加,自觉接受监督。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形式,围绕议题组织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年中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就热点问题开展会前视察。保障好全国人大北京团活动。上调市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和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误工补助标准。出台文件规范代表向司法机关转交群众反映司法案件相关材料的方式和程序。加快建设代表网上履职平台,整合活动登记、意见反馈、履职档案等功能,便利代表多终端、多载体履职。
办好代表议案建议。规范议案工作制度,修改废止有关法规,引导代表依法就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提出议案。推动将代表提出的法规案先交有关专委会审议,涉及的24件法规中,6件已通过、4件列入计划;将涉及人大监督的议案纳入计划,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效。提升建议工作质量,选编典型案例加强引导,探索建议提出前代表同有关方面沟通机制,每年召开会议集中交办、明确要求,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重点督办14类86件、专委会专项督办52类498件,就反复提出的61件组织专题研究,对承办过程中确有困难和限制的协调做好沟通解释。经各方面共同努力,办结建议4979件,建议所提问题办理时限内解决率81.97%,公开建议原文4688件、公开办理结果4007件。
六、健全履职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整体实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任务。常委会对标“四个机关”定位,对照首善标准,建强队伍、完善制度、加强协同联动、做好宣传研究,努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优化组织结构。按照市委部署,推动市人大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推动3个专委会更名为监察司法、教科文卫、民宗侨外专委会,指导各专委会组建专业代表小组14个,调整4个工作机构内设处室,完成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更加科学。在有关方面支持下,多渠道选调80人充实工作力量,现有35岁以下工作人员56名、占比近20%,梯队结构、能力水平更加适应专业化要求。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优化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各环节工作,加强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持续纠治“四风”、改进工作作风,建设风清气正的模范机关。
完善具体制度。推动修订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将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上位法最新规定和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写入条文。完善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工作程序,修改地方立法工作规程12件,规范审议意见书、执法检查报告等文件规制。建立常委会机关月度重点工作调度会制度,每月初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重要事项。用好主任专题会议制度,集中研究处理难点问题。以搬迁到城市副中心办公为契机,全面梳理机关规章制度,新制定80件、修改84件次、并汇编成册,确保机关工作务实高效运行。
密切协同联动。加强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立法修法中的疑难问题及时请示,履职工作中的创新经验及时报告,就85件法律案配合征求意见,就13件法规草案中的问题请示咨询,受委托就7件法律在京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保障全国人大调研71次。协助组织中央媒体就“中华环保世纪行”在京集中采访报道。加强京津冀人大工作协同,推动完善协同立法机制,2020年三省市代表大会同步通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成为省级人大协同立法的首个实质性成果,同步组织执法检查和跨区域联合调研。加强同区、乡镇人大工作的联动,建立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制度,拓展区和乡镇人大参与地方立法的方式和途径,指导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区级预算管理的监督,帮助区人大提高工作质效。
加强宣传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两次组织中央媒体就北京探索“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进行集中宣传。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围绕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和代表履职,发挥市属新闻媒体在重点议题宣传和舆论引导中的主阵地作用,提升人大新闻宣传质量和效果,增强《北京人大》杂志及新媒体影响力。抓深抓实调查研究工作,在《求是》发表题为《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理论文章;在高校设立的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和预算监督研究基地共完成调研报告79项,各工作机构赴20个省区市人大调研、形成调研报告65项,组织编印具有研究性质的《人大信息》增刊391期,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持。用好市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组织专题论坛,完成研究课题40项。发挥重点群体“种子作用”,邀请思政课教师旁听常委会会议。在市委安排的近百次外事活动中讲好中国民主故事。
各位代表,五年春华秋实,五年耕耘不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京华大地焕发出蓬勃生机,北京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绩,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成效,是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结果,归功于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的担当作为、勤勉尽职,归功于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区及乡镇人大的通力配合、团结协作,归功于全市人民的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走过五年奋斗历程,我们有如下共同体会:一是必须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事,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谋划和推进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二是必须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更好履行地方人大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职责;三是必须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权、开展工作,保证宪法法律在全市有效实施,保障各国家机关严格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四是必须坚持斗争精神,保持事不避难、攻坚克难的精气神,主动跟上趟、敢于扛起事、善于拿准度,为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有力民主法治保障;五是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
回顾五年履职,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常委会履职专业基础、知识储备还不够扎实,人大牵头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规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议题的精准度还需增强、监督工作机制探索创新还需更进一步,代表履职基础性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还要加强,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还有薄弱环节。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制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描绘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对推进新时代首都发展作出了系统安排、明确了目标任务。我们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整体实效,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首都发展和治理效能。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市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常委会、专委会和机关党的建设,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大实践。全方位、全链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将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成制度宣传站、民意反馈窗、群众连心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规范和改进意见建议收集、汇总、分析工作,推进代表“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制度化,做好立法协商工作。
三是推动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决策相结合,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编制实施五年立法规划,拟审议乡村振兴、建筑绿色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法规草案。
四是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严守“依法”二字,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拟对“两区”建设“一条例一决定”、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就“十四五”规划实施、教育领域“双减”、绿色交通发展、林下经济发展、就业创业保障、金融审判、经济犯罪检察等议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适时就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开展监督,做好财经领域监督工作。
五是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抓好代表学习培训,强化政治责任、提升法治意识、提高履职本领。制定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计划。组建专业代表小组,邀请代表参与具体议题。规范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活动、担任特邀职务的程序。贯彻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规范代表议案工作,强化代表建议工作的问题导向。建好用好代表网上履职平台。
六是做好自身建设基础性工作。对标“四个机关”定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地方立法、人大监督领域法规,完善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的具体程序和机关规章制度。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发挥好市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的平台作用。加强新闻宣传策划,推进全媒体传播,讲好人大故事、代表履职故事。
各位代表,复兴蓝图已绘就,团结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同心同德、砥砺前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发有为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北京篇章而不懈奋斗!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3日在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段春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并就新一届常委会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巨大成就的五年,是奋力推进“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的五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天津扎实实践、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市第十一次、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各项工作迈出了新步伐、跃上了新台阶。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常委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的要求,结合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学习培训,扎实开展交流研讨,深入基层宣传宣讲,努力做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领行动,牢记“三个务必”,牢记“国之大者”,自觉把人大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融入天津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全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和优势,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学细悟笃行,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制定五年学习规划和年度集体学习计划,健全党组带头学、常委会集体学、专委会专题学、人大代表履职学、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等多层面常态化学习机制,落实党组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第一主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设议题制度,组织党组学习185次、理论中心组学习34次,连续五年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先后多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上交流发言,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深入领会道理学理哲理,掌握运用立场观点方法,提高了谋划工作的政治能力和指导实践的理论素养。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两次人大工作会议要求,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紧扣天津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需求,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新机制新方式,提出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的举措,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平台载体,推动制度、实践和工作创新,不断开创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始终牢记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处处对标对表,事事校正紧跟,确保落到实处。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扛起应当承担的责任,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做到市委要求和全市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制定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汇报工作,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本届以来,向市委请示报告348件次。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确保在市委领导下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9次,其中加开9次,审议议题642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13人次,圆满实现党中央和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
二、坚持务实管用有效,持续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需求,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努力做到应时立、适时改、及时废,立法工作呈现出分量重、数量多、节奏快、质量高的特点。全国首次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在津召开。本届以来,审议通过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02件,其中,制定法规52件,作出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15件,修订法规15件,作出修改或者废止法规的决定20件。
强化高质量发展立法。落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立法工作。作出实施国土空间发展战略、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促进和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等决定,推动构建双城互动、新区带动、各区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围绕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作出促进和保障制造业立市的决定,制定促进智能制造发展、大数据发展应用、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条例。围绕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制定或修改知识产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促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普及等法规,助力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出台种子、农业机械化促进等法规,对畜牧、渔业、农药、动物防疫等条例作出修改。围绕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登记、标准化、旅游促进等条例。围绕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制定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体制机制创新举措进行固化和规范,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加快民生保障立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法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新冠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作出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率先对禁食野生动物作出规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公共卫生安全立法修法工作作出专项安排,中医药、院前医疗急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民健身等法规已审议通过。关注“一老一小”,制定或修改养老服务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法规。聚焦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健全就业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华侨权益保护等法规制度。
加强生态环保立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法治力量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法规,针对大气、水、土壤、海洋污染防治和生活垃圾管理、生态文明教育等开展立法修法,形成了有总有分、要素完备的系统法规制度,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服务和保障“871”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作出关于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的决定,出台相关管理规定,修改绿化、海域使用等法规。积极探索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双碳”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定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蓄能发力。
深化弘德立法。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修法,使法规制度导向更加鲜明、要求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为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和市民文明素质养成,制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文明行为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社会信用、网络虚假信息治理等法规。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突出常态长效,健全保护管理制度。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对反食品浪费、节约用水作出规范。制定宗教事务条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推进社会治理立法。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在街道办事处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中明确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推动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完善供水用水、供热用热、燃气管理、土地管理等制度,规范城市重点区域天际线管控。统筹发展与安全,完成地方粮食储备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道路交通安全、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消防等领域的立法。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制定平安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司法鉴定管理等法规,作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加强协同立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动与北京市、河北省人大的协同与合作不断深化。坚持重点立法项目协同起草、同步审议、同时实施,共同制定出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决定、授权政府为保障冬奥会举办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决定,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贡献更多法治力量。目前,京津冀三地人大协同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并在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上作出专项安排,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做好备案审查和法规清理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召开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建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32件政府规章、312件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开展法规专项清理,推动清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部署要求,严格遵循立法权限和程序,健全体制机制,拓展方法路径,突出地方特色,立好法、立良法、立务实管用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在项目选题上,准确领会意图,聚焦中心任务,回应社会关切,把准立法方向,认真组织实施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在组织方式上,充分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重要法规实行“双组长制”,建立工作专班,多方参与,联合攻关,形成了工作合力。在立法形式上,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把握着力点,找准“小切口”,突出“小快灵”,做到“小而精”,努力使法规形式多样、各有特色。在法规制度上,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勇于先行先试,创新制度设计,深入开展创制性立法,积极探索提出适用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了一批首创、首部的地方性法规。在开门立法上,强化立法调研,扩大人大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全程参与,落实法规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制度,加强1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使立法工作充分体现民主民意。在质效并重上,尊重立法工作规律,坚持急用先行,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步伐,立法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三、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增强监督刚性
常委会正确认识和把握人大监督的性质和定位,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切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丰富改进监督方法,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监督工作创新发展。五年来,共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04个,开展执法检查34项,进行专题询问7次,组织专题调研16项。
加强和改进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更好履职尽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对经济形势分析研判,跟踪监督经济运行情况。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着眼于推动稳增长、调结构、换动能、促转型,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开局及重大项目、政策措施实施等报告。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听取审议智能科技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文旅融合等报告。听取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情况报告,强调要全方位深化重点领域合作,高水平推进协同发展。聚焦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听取审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职业教育发展、科技型企业发展、人才工作等报告,助力激发第一生产力、激活第一资源、激扬第一动力。围绕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处理、节约用水、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报告,助力美丽天津建设。审议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动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听取审议养老服务、妇女儿童健康、退役军人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急救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全民健身、供热、民族团结进步、侨务工作、结对帮扶困难村、安全生产、殡葬管理等报告,推动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推动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首次听取审议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追逃追赃工作不断深入。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知识产权审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民事诉讼和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基本解决执行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报告,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坚持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听取审议市级决算、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等报告,强化对重要财税政策、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的审查监督,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不断深化。健全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机制,听取审议政府债务情况报告,强化对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偿债能力等监督,要求管好用好资金,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化解风险。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实现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督全覆盖,亮家底、晒细账,强调要强化管理、提质增效,守护好共同的财富。抓好落实问效,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开展预算执法检查。建立相关工作制度,邀请有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全方位参与审查监督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管好“钱袋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横向跨部门、纵向跨市区数据共享,线上查询监测、线下调研分析有机结合。稳步推进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子系统建设。
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使监督更有力度、更具实效。聚焦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主题不变、镜头不换,连续4年开展执法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护航绿色转型,精准发力,持续加力,先后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绿化、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数据发展应用、中小企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检查了乡村振兴、土地管理、渔业管理、畜牧、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聚焦民生领域和群众利益问题,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中医药、传染病防治、职工养老保险、文物保护和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就业促进、物业管理、消防、养犬等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开展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检查。在执法检查中,强化依法依规,突出“依法”二字,把握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原则,逐条对照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强化方法创新,增加暗访和随机抽查比例,四级代表座谈、第三方评估、法律知识问卷调查、公众调查等多种手段并用,提高了检查的科学性、精准性。强化问题导向,瞄准难点堵点,敢于较真、敢于叫板、敢于碰硬,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执法检查报告问题部分普遍占到二分之一篇幅。强化跟踪问效,适时开展“回头看”,强化清单式反馈,紧盯不放,一督到底,确保整改到位见效。
深化专题询问工作。聚焦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建设、卫生健康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开展询问,首次询问法院、检察院的有关工作。改进专题询问组织方式,探索开展调研询问,增加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播放暗访纪录片等环节。在专题询问中,做到了提问直截了当、切中要害,应答直面问题、实话实说,在问与答的互动中形成共识,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良策。
将专题调研作为重要监督方式,注重与立法工作和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围绕“十四五”发展、道路交通安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农村饮水安全、华侨华人在津发展等方面工作开展调研,积极提出对策建议,为加强和改进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进与北京、河北、山西等省市人大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区域协同开展监督和视察调研。在协同立法基础上,同步启动、联合检查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结合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联合视察跨界河流污染治理。服务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共同深入大清河流域调研。围绕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开展调研,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一宝贵遗产。
五年来,常委会不断深化对监督工作规律的认识,创新工作机制,丰富方法手段,拓展广度深度,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新提升。突出正确行权,把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同支持其依法履行职责结合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做到真监督、真支持。突出服务大局,把准用力方向和工作重心,紧扣大事要事,贴近民生民利,关注热点难点,着力推动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突出综合用力,针对不同监督项目,灵活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出连环招、打组合拳,增强监督的整体性、协同性、系统性。突出同频共振,发挥各区人大和人大代表作用,听取吸纳群众意见建议,推进贯通衔接,上下联动,共同行动,放大监督的综合效应。突出刚性监督,严把调研、检查、报告、审议、转送、整改各环节,在遵守法定程序的同时,更加注重监督的实际效果,切实把监督压力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持续优化服务保障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拓展履职平台载体,推动代表工作的组织方式活起来、服务保障实起来、管理监督严起来,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努力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深化拓展“双联系”工作。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240余名工作在基层一线的代表,面对面常交流,键对键勤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通过经常走访、定期接待等方式,听取反映群众的心声呼声,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制定人大代表之家基本规范,加强“一家一站一网一中心”建设,强化指导推动,优化功能布局,丰富活动内容,架起代表与群众的连心桥、直通车,推动1783个家站中心活动常态化,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动力,增强了代表工作活力。
真督实办代表议案建议。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重结果、也重过程,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保证代表履职行权、加强改进工作、推动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认真分解任务,明确办理时限,加强沟通协调,抓好责任落实。注重议案办理工作实效,深入调研论证,积极采纳吸收,及时反馈审议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代表提出的389件议案全部办理完毕,其中159件议案涉及的53个立法项目经常委会审议通过,39件议案涉及的31项监督工作得到落实。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全环节衔接、全流程跟进,落实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代表工作机构重点督办制度,建立健全两次答复、两次评价机制,实行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管理,努力做到过程和结果双满意、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双提升。代表提出的5909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有效解决了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
着力发挥代表作用。制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意见,强化代表的职务职责意识,促进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健全相关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参与。组织代表分专题全程参与立法工作,重要法规草案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结合代表工作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邀请代表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完善代表专业组工作机制,积极支持代表开展履职活动。广大代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无私奉献,在为民服务中奋勇争先,在紧要关头时挺身而出,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完成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充分展现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光荣使命。
提升服务代表水平。推进代表培训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统筹初任学习、履职学习和专题学习,深化线下专题培训,丰富线上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建立完善制度,采取多种途径,推进市级国家机关定期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和资料,保障代表知情知政。规范代表履职管理,建立电子档案,严格履职情况记录,每年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扭住发挥代表作用这个关键,紧紧依靠代表做好工作,不断提高服务代表的工作质量。注重统筹谋划,紧扣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把代表工作与开展立法、监督等相融合,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整体性,有序推进、有效开展。注重组织引导,围绕代表关注和履职需要,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创造条件,精心组织安排,努力提高代表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多方联动,推动代表工作机构与各专门委员会协作配合,促进与各选举单位协同行动,强化与各国家机关协调联系,形成共同做好代表工作的合力。注重能力提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各种知识学习,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树牢服务意识,提高保障水平。注重制度建设,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总结和固化好做法好经验,加强制度机制创新,推动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五、坚持“四个机关”定位,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把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专门作出决定,提出明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实,努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自觉提升政治能力。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建设,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作用,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做对党忠诚、担当作为、依法履职、本领过硬、改进作风的模范。强化阵地意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纠治“四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按程序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健全常委会运行制度,修改代表大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执法检查等制度规定。适时调整会议组织形式,合理安排会议议题,优化会议流程,丰富报告形式,全面使用电子阅文系统,不断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严格请假制度,严肃会风会纪,确保会议出席率。加强宪法法律和相关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落实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召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交流会和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举措,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对各专门委员会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其法定性、专业性、经常性优势,协助常委会做好各项工作。各专门委员会立足自身职责,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起草和审议法规草案,积极组织实施监督事项,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办好代表议案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贯彻落实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的要求,强化一流意识、瞄准一流标准、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大力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促进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坚持精心精细精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干事创业的事业心、责任感,尽职尽责做好服务协调保障工作,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常委会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工作的基本功,制定专门意见,加强统筹推动,提高调研实效,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用好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会载体,开展对策性、实用性工作研究,加强前瞻性、系统性理论探索,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特点的认识和把握。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优化常委会会议报道方式,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推进“刊网微”融合发展,努力讲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代表故事。认真对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
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召开推进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会议,夯实工作基础,充实工作力量,推动依法行权。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促进作用更好发挥。密切与基层人大的联系,深入各区人大和基层联系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推动全市所有区、乡镇实行民心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在街道推行民心工程人大代表会商制。作出相关决定,依法主持市十八届人大代表选举,指导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各位代表,五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些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回顾和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更加深切地体会到,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必须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只有学深悟透这一科学理论,才能真正做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我们必须持续深入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学习好、把握好这一科学理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善于从中明确方向、获得智慧、汲取力量,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以思想提升推动事业发展,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
二是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我们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旗帜鲜明地坚持好贯彻好体现好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政治效果。
三是必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使根本政治制度拥有深厚坚实的根基,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把人民当家作主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环节、贯穿于发挥作用的全过程。
四是必须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等职权,处于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负有重要职责。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人大在法治天津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依法推进全市各项事业、各项工作和各项治理,保证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五是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全局中发挥职能作用,在大局下展现担当作为,才能不负职责使命,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任务、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在中心工作中找准定位、在服务发展中统筹推进、在大战大考中尽职尽责,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六是必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满生机活力,具有面向未来、面向实践、与时俱进的政治品格。只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努力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才能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我们必须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的认识,深化对人大工作定位和工作规律的认识,坚定制度自信,注重工作创新,在加强中改进、在改进中提高,不断丰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推动人大依法履职更加到位、更具实效。
各位代表,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十分宝贵。五年来,常委会接续奋斗、艰苦奋斗、团结奋斗,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勠力同心、辛勤付出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群众充分信任、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形式还不够丰富,“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刚性还不够突出,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服务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本领还不够过硬,机关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改进。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制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奋进新征程、夺取新胜利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市委明确提出,要着眼今后五年,围绕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导向,聚焦事关天津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十项行动”,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在津沽大地。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做好各项工作,为深入实施“十项行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在立法工作方面。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对立法提出的新课题新需求,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质量与效率并重,立改废释并举,进一步强化创制性立法,进一步丰富立法形式,进一步突出地方特色,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立更多务实、管用、行得通、有特色之法。研究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助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就促进和保障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作出决定,制定人才发展促进条例、道路运输条例。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加强食品安全、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等方面立法。围绕推动绿色发展,就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作出决定,修改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促进、全民阅读促进等法规。深化京津冀协同立法,拓宽协同领域。完善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二是,在监督工作方面。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把健全监督工作机制、丰富工作方式方法作为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的重要抓手,找准加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聚焦聚力、深督实促,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推动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开展工作,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监督“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深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围绕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就业促进、乡村振兴、儿童健康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燃气工作、支持鼓励台胞在津投资兴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报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养老服务促进、科学技术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湿地保护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咬合。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强化调研成果转化应用。
三是,在代表工作方面。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创新工作载体,健全制度机制,优化服务保障,努力提高代表工作能力。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性联系代表工作,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常态化联系,拓展联系深度,增强联系实效,更好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深化两次答复、两次评价工作,推动高质量、高效率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完善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机制,组织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化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突出政治之训、理论之训、能力之训,注重培训质量,强化组织实施,做好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提升代表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支持原选举单位依法加强代表履职监督,促进代表积极履职、勤勉尽责。加强对基层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密切工作协同,增强工作合力。
四是,在自身建设方面。把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有机统一起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好人大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完善机制、打造平台、搭建载体,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常委会运行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执行议事规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运转效率。坚持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加强政治理论、宪法法律和各方面知识学习,自觉补课充电,增强履职能力。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经常化、制度化的调查研究。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人大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扎实苦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深入实施“十项行动”、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5日在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张 轩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两个确立”这一新时代最重大的政治成果深入人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写入党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意气风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满腔热忱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持续用力把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引向深入,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决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机制,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各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扎实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围绕“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立足人大职能积极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加油助力。党的二十大之后,先后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和机关干部大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上来。结合学习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突出抓好学习成果的转化运用,更加坚定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更加主动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践行,转化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积极把人大力量凝聚到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上来。
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走深走实。2021年10月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于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2022年2月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广泛开展对会议精神的学习讨论和宣讲解读,积极协助市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细化落实方案和责任分工,专题召开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对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再研究再推进。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遵循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转化为人大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刚性任务加以落实,依法履职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地落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着力将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修订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工作机制,确保代表大会规范运行。坚持党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换届工作的要求,作出关于市六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做好市六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风清气正、结果人民满意。坚持在法规立项、起草、论证、审议等各环节拓展人民群众的有效参与,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反馈机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步解读通过的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沙坪坝基层立法联系点成效明显,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增加至10个,联系点功能逐步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普法宣传拓展,充分显现了接地气、聚民智的实践特色。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定监督项目,广泛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调研活动,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落实到人大监督的全过程。发挥人大制度研究会等平台作用,加强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和阐释。
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对地方立法的新部署新要求,突出加强立法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着力以高质量立法推进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全年审议通过法规案20件,涉及地方性法规45部。
以立法引领和推动经济发展。着眼推动数据资源更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制定数据条例,明确数据处理规则、数据安全责任和公共数据范围,对数据要素市场框架制度作出规范。积极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协作机制,合力打造和保障川渝铁路交通安全大通道。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明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对直接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规范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秩序。按照分类处理要求,对行政处罚法涉及的法规进行清理,打包修改旅游条例等法规23部。
以立法加强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强调弘扬“红岩精神”,界定我市红色资源的概念和范围,建立保护传承管理机制,创设保护责任人制度,强化区域协同保护与发展。修订地名管理条例,着力解决地名管理体制不顺,地名命名、更名“随意、任性”等问题。制定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明确互联网地图编制审核要求,完善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制度,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修改大足石刻保护条例,为保护、管理、传承大足石刻这一世界文化遗产提供更精细的法治保障。审慎制定养犬管理条例,立法中坚持集思广益,召开基层组织、动物诊疗机构、养犬及不养犬群众等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25次,收到调查问卷26000余份,对反映较为集中的控制养犬数量、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犬只免疫和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等重点问题深入研究论证。通过的养犬管理条例,着力保障公众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以立法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着眼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制定慈善条例,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慈善资源,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对居民二次供水进行规范,推动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保障居民用水安全。开展了川剧保护传承、精神卫生、安全生产、养老服务、职业教育、消防等立法调研。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形势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全年听取审议工作报告36项,组织执法检查7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有力推动了市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
聚焦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开展监督。听取审议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和川渝高竹新区发展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成渝中线高铁建设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加强制度创新,深化统筹协调,强化要素保障,在川渝毗邻地区融合发展中探索共同富裕、繁荣发展的方法路径,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听取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告,要求政府进一步优化功能布局,注重功能配套,增强规划科学性、前瞻性、引领性,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听取审议交通强市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加快推进渝西高铁等重点项目建设,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听取政府“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更好发挥重大项目建设稳增长、优供给、扩内需的重要作用。组织实施招标投标条例执法检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外商投资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的震慑作用,推动相关领域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国家级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发展、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开展深入调研,提出相关建议。
聚焦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开展监督。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的决策部署,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等报告,审查批准预算调整和决算,加强重点财政资金绩效监督,推动重大财经政策有效实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加强债务管控,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预决算备案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对问题突出的两个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其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透明度。建立完善人大预算国资联网监督系统,强化数据全口径查询、数据挖掘分析、自动监测预警等基础功能,为增强监督实效提供技术支撑。
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落实“双减”政策的期盼,与区县人大联动,听取审议政府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优化校内课后服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听取审议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竞技体育工作水平。听取审议我市近五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条例和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决定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听取审议我市现代种业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加强种质资源保护,满足农民优质种源需求,推动种业振兴服务农业现代化。听取审议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情况的报告,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聚焦残疾人康复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改进工作,推动形成扶残助残合力。主任会议听取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办法等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促进法规有效实施。围绕普惠托育服务、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情况组织开展系列调研活动。
聚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研究整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听取审议市高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持续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提高刑事执行检察质量和规范化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市、建设高水平的平安重庆提供有力支撑。
聚焦维护法治统一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较好完成全国人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任务,为社会公众提供权威、有效、便捷的法律公共服务产品。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涉及长江保护、计划生育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后续处置工作,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204件,有力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坚持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和任免工作更加规范
始终坚持围绕大局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任免权,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中央和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一年来,常委会紧盯经济社会发展大事要事,先后就预算调整、决算、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等事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
规范行使任免职权,修改人事任免工作条例。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8人次,确认并公告代表资格变动140人次。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围绕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况,听取任命的20名干部履职情况报告,督促相关人员牢记初心使命、当好人民公仆、依法履职尽责,实现应报告人员届内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开展任前表态发言和宪法宣誓,切实强化被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依托“重庆人大网”开发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软件系统,认真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推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更加高效、规范、透明。
五、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严格对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推动代表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持续推进“两联一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178人次,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10613人次,200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98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聚焦养老服务、职业教育等主题,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10次,收集意见建议145条,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川渝能源保障一体化建设、法检两院改革创新等专题,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收集民情民意,提出工作建议。代表之家(站、点)建设不断规范完善,已成为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规范议案提出和处理程序。加强与提出议案代表的联系和沟通,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的7件议案全部完成审议。制定关于完善代表建议有关工作的意见,提出19条具体举措,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规范、有效。着力实现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1285件建议全部答复代表,其中1015件上网公开,努力使代表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的政策举措。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市人大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29件代表建议,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医保基金监管、实体经济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等问题。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定期向代表推送相关工作情况和背景资料,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资讯等服务。广泛宣传展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贡献奖”评选表彰,进一步增强代表执行职务的责任感使命感。服务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重庆代表团共提出6件议案、194件建议。其中,加快推进川渝能源保障一体化建设等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积极回应,一些重大举措逐步落地。
六、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以自身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坚持把提高政治能力放在首位,第一时间组织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全面彻底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76次。全面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积极做好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住关口、守好阵地,以正向能量传播党的声音、讲好人大故事。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巩固扩大为基层减负的成果。
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按照紧凑高效原则,优化常委会会议流程,合理安排会议日程,不断改进会风,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着眼提升履职专业水平,紧扣工作需要,围绕乡村振兴、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等主题举办系列专题讲座。加大人大干部培养选拔和轮岗交流力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驻乡驻村工作队、助力强村富民。积极宣传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方位、多角度报道人大会议和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深化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研究成果交流,为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实践提供智力支持。加强对区县人大工作的指导,直接培训基层人大干部4550人次,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人大经验做法,注重典型引领,凝聚人大系统整体合力,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过去五年工作体会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重庆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举行人大常委会会议40次,制定法规和法规性决定42部,修订法规22部,审查批准单行条例9部,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39项,开展工作评议5项、专题询问5项、执法检查28项,审查规范性文件1005件、纠正29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32项,办理代表议案75件、建议6193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97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768件次,在历届人大奠定的工作基础上展现了新作为、新气象。
五年砥砺奋进,五年春华秋实。回顾五年来的履职实践,我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深切体会。
——必须把理论武装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我们坚定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始终做到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扎实推动党的理论武装向人大工作各领域各方面深化拓展,才能厚植依法履行职责的思想理论基础,找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源头活水和精神动力,始终确保人大工作方向明、路子对、思路清。
——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我们时时处处事事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全面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志,审议通过的人事任免案充分实现党中央和市委人事安排意图,依法开展的监督项目始终着眼于推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确定的大事要事。制定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制度规定,累计向市委请示报告409次。全力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牵头负责综合整治的梁滩河水质明显改善,对口联系的丰都县三建乡如期交出脱贫答卷,帮扶的丰都县栗子乡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我们深刻体会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只有时刻牢记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才能正确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必须把人民至上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用心用情倾听来自人民的声音。坚持开门立法,制定修订的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审议通过的物业管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生活垃圾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条例,充分彰显惠民利民的立法初心。聚焦群众关切,听取审议政府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养老、学龄前儿童入园难、高层建筑消防等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在区县和乡镇人大普遍推开。充分保障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有序政治参与,圆满完成全市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推动建成代表之家(站、点)10103个,全力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忠实为民履职。市和区县人大新组建社会建设委员会,就业、社保等民生保障在人大有了专门的机构推动落实。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载体和平台,保障好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心全意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必须把服务大局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我们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扣住市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担当作为。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水污染防治、湿地保护、河长制、长江流域禁捕等方面立法,每年听取审议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连续五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连续两年与农工党中央共同主办中国·重庆(武隆)绿色发展实践论坛,探讨绿色发展之路。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签订合作协议,就交通、环保、文旅等工作开展协同立法、联动监督和联合调研,共同督办的渝西高铁、成渝中线高铁等标志性项目已开工建设。助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相关决定,开展公共卫生领域法规清理,对全国人大作出的相关决定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号召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积极投身社区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人大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将履职实践融入全市重大战略、重点任务,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才能充分体现人大担当、展现人大力量。
——必须把守正创新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我们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方法路径,不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双组长”立法工作机制,以“小切口”立法形式制定一批务实管用的“小快灵”法规。在全国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基准。连续五年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制定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实施意见,要求政府组成部门每年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工作情况。规定提交审议的报告问题部分不少于报告篇幅的三分之一。建立审议意见问题清单销号制度,人大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积极推动代表建议及答复函网上公开,深入推行代表建议办理“两次评价”机制。运用“网络+”模式建立和拓展预算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代表履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信息化数字化工作平台。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坚持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勇于变革、实干笃行,依靠创新增强活力、提升质效,才能使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各位代表!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最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心指导、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担当履职的结果,也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与新时代新征程重庆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还需不断努力:一是要进一步增强立法针对性、前瞻性,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创制性立法;二是要进一步优化监督方式和手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机制,加强实体性重大事项的决定;四是要进一步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代表工作能力,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拓宽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五是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适应“四个机关”定位要求的高素质人大工作队伍。这些,需要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接续奋斗,不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后一年工作建议
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军号角。市第六次党代会作出了重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部署。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对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作出全面部署。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坚强领导下,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创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果,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强化担当,以现代化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扎实推进人大工作现代化,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重庆新发展新跨越贡献人大力量。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学深悟透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特别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部署要求,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二、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努力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更好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实效;修订审计监督条例,提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修订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强化专利管理与服务,推进科技创新;制定土地管理条例,保护土地资源,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修订航道管理条例,开发利用水运资源,发挥航道在交通运输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修订司法鉴定条例,强化管理,规范鉴定行为,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修订安全生产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修订消防条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新型消防监管模式;修正水域治安管理条例,维护水域治安秩序;修订动物防疫条例,更好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修正邮政条例,推动我市邮政事业健康发展。围绕完善立法制度,修订地方立法条例,进一步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修正常委会议事规则,健全议事程序,保障和规范行使职权。
继续审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反间谍工作条例。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川剧保护传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法律援助等立法调研,开展地方金融、预算绩效管理、中小企业促进、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成品油流通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粮食安全保障、城市管线、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职业教育、停车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精神卫生、未成年人保护、反家庭暴力等方面立法调研,适时启动审议程序。指导和支持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依法审查批准单行条例。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跟踪问效,强化监督刚性。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科技创新发展情况报告,主任会议听取成渝金融法院运行情况汇报,进一步推动国家战略落地落实。聚焦法律法规实施,对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主任会议听取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促进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聚焦经济工作,听取审议政府关于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政府债务等报告,审查批准预算调整、决算,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自贸区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完善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报告机制,强化人大预算国资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运用。聚焦社会建设,听取审议政府关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高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报告。把调查研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社区矫正、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尾矿库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高山康养度假旅游、地方志事业、民族乡乡村振兴、苗医苗药发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投资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等工作开展调研。聚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强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推进重庆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二期建设,深化备案审查案例指导和通报制度,逐步推动实现全市乡镇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继续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四、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生活在人民中间,与人民群众具有天然的密切联系。要在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过程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广泛吸纳人大代表及社会各方意见,从各层级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落实到位。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深化乡镇人大“季会制”,鼓励区县人大探索实施街道居民议事制度,持续推进区县、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探索经济开发区人大工作有效路径,抓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布局优化、功能拓展,继续做好“两联一述”“主任接待日”等活动,做深做实“代表分片区活动”,推动代表之家(站、点)迭代升级、规范运行,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单元。启动“人大履职培训年”活动,组织开展新一届市和区县、乡镇人大代表、新任人大干部履职培训,加强代表履职量化登记管理,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服务、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认真实施代表议案工作条例和代表建议工作条例,持续优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为重庆市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合作,组织川渝两地全国人大代表联合开展“加强长江上游航运能力建设”专题调研等协作事项。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强化人大常委会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夯实政治机关建设基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持续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全面彻底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健全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各项制度,着力增强制度执行力。主动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支持,高质量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区县人大工作指导,密切联系交流,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效能。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提升人大机关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嘹亮号角激荡人心,新征程的宏伟蓝图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而团结奋斗!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2日在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蒋卓庆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指导新时代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鲜明主题和突出主线,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担当作为、奋发进取,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共举行48次常委会会议,制定和修改法规121件,作出废止决定2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78项,组织执法检查35项,开展专题询问8次、专题调研16项;听取讨论重大事项报告26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2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03人次,组织329人次宪法宣誓仪式,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五年来,常委会重点推进了八方面工作:
(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牢牢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法治中国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四卷和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共组织5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召开两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专题学习会,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制定实施《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和民法典贯彻实施。积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党的百年诞辰前夕,按照市委要求制定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彰显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初心始发地历史地位,发挥红色资源凝心聚力、铸魂育人作用,保障初心使命薪火相传。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党中央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这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常委会认真把握中央关于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总体部署,配合市委制定《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目标,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明确全面推进78项重点任务。深入贯彻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发挥人大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中作用的意见》的要求,赴各区人大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方面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识,形成全市人大工作合力。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持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会议的首要议题,强化政治站位,在国家和本市发展大局中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修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确保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都按规定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经市委批准,设立市人大九个专门委员会分党组,确保中央、市委确定的方针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具体立法和监督工作中。强化“四责协同”机制,积极配合做好中央巡视和市委巡视工作,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二)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的重大任务,运用法治方式推动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切实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落实。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宣布交给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常委会贯彻国家战略要求,依法全力推动落实。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临港新片区“五个重要”的发展定位,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为临港新片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积极助力推进科创板注册制改革,连续三年组织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开展调研,在全国人代会期间提出相关议案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充分重视。制定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联动发展。进博会举办五周年之际,落实“越办越好”指示要求,在商务部支持下制定服务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条例,持续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创新地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的立法保障机制。
稳步开启浦东新区法规推进新时代高水平改革开放新征程。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席庆祝大会,要求浦东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根据中央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市人大常委会担当尽责、积极审慎,一年多来共通过15件浦东新区法规。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若干规定、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制定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规定;围绕支持绿色发展,制定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积极为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提供法治保障。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注重强化创新和引领,着力推动制度型开放,初步走出一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路径,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积极构建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法治协同新机制。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并要求上海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促进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主动而为、凝聚共识,牵头苏浙皖人大先后协同制定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等4件法规,在航道条例等10件上海市地方法规中设立“长三角协同”专章,就示范区建设和长江大保护“十年禁渔”开展2项联动监督,组织长三角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开展太湖流域水资源等2项联合视察和调研,推动形成保障国家战略实施的区域法治合力。有关示范区建设的决定,运用法治力量打破区域行政壁垒,为区域协同立法新跨越、区域一体化法治保障提供新样本,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宣传介绍。
(三)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积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首次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党的二十大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常委会牢记首提地的光荣使命,以强烈的责任感推进学习宣传和探索实践。配合市委召开推进座谈会,制定《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全过程民主探索实践中的作用的意见》等文件,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反映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制定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更好汇集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智慧和力量,被全国人大视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生动实践和制度样本”。与长宁区共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实践基地”,形成的系列研究成果获得中央领导重要批示。举办“地方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介活动”,发布全市人大系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典型案例,开展在校学生、涉外人士等“走进人大”活动,与外国友城议会视频交流,生动讲好中国民主故事、民主立法故事。
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家站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鲜活载体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实现形式、一个路径、一种新渠道。常委会深刻领悟、深入贯彻,将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写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条例,制定多项工作制度,加强服务指导和支持保障,将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从10个增加到25个,覆盖全市16个区,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深化,积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鲜活载体、最响亮品牌。五年来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对92件立法项目提出建议14008条,其中1546条意见被不同程度采纳,充分发挥了“立法民意直通车”作用。在各区人大支持下,全市建成5552个代表联系群众“家站点”,向社会公开地址、电话和代表联系方式,有4.3万人次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家站点”联系人民群众,了解反映群众呼声和期盼,推动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解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
坚持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积极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加强对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积极推进选举工作信息化建设,开发“换届选举云平台”方便选民登记,努力做到“应知尽知、应登尽登、应商尽商、应选尽选”,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每件法规草案都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注重从代表议案建议、人民建议征集、社情民意反映平台等渠道选取立法项目,本届有60件立法项目是依托民主民意渠道确定的。坚持与民生相关的监督项目通过市区人大联动、基层实地暗访、邀请代表参与、开展问卷调查、分析“12345”市民热线情况等方式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增强监督工作的民主性、公开性。认真开展“十四五”规划专题调研,面向全市13000多名四级人大代表开展问卷调查,组织570多人次代表进社区听取意见,梳理分析2000多条代表建议,为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夯实广泛的民意基础。
(四)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打赢大上海保卫战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将疫情防控纳入法治轨道的重要指示,启动紧急立法程序,制定全国首部疫情防控地方性法规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随即对决定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牵头组织起草并审议通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将进入公共场所按照要求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列入法规,并连续两年组织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2022年上半年上海发生新一波严峻复杂疫情后,常委会及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意见及相关法规,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委部署,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担任相关区疫情防控督导组、工作组和市级专班负责人,协助和推动所在区域攻坚克难。疫情防控期间,600多位市人大代表到社区报到,200多位市人大代表投身抗疫一线工作,总计有1900多人次市人大代表反映各类民意1600多条,汇编成工作专报61期,提出代表建议220多件,助力市委市政府有效采取疫情防控措施,解决人民群众出行、就医、保供等急难愁盼问题。
着力为上海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面对疫情影响和冲击,贯彻“六稳六保”要求,2020年常委会紧急部署“稳就业、稳投资、稳外资”三项专题调研,2022年开展“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走访300多家各类企业,推动稳企惠民政策落地。及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决定,为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稳定就业提供法治支持。制定或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连续两年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监督,推动32个部门出台配套政策192项,并全部在上海人大网上公布,打出立法监督组合拳。通过全国地方人大首部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的法律性问题决定,制定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地方外商投资条例,为稳定外商投资预期和增强信心提供坚实保障。制定关于加强经济监督工作的决定,开展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加强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实现对市级各类国资管理情况监督全覆盖。修订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围绕科技等重点领域财政支出、重大政策落实,加大预算审查监督力度,建成“上海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对政府预算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地方政府债务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动态、实时、在线监督。制定关于开展市重大工程建设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建立工程建设进度月报制度、重点项目跟踪监督等机制,推动市重大工程有效推进。
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经济科技立法和监督。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高质量发展,听取有关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情况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得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的充分肯定。制定全国首部省级会展业地方法规,为加快打造国际会展之都提供有力支撑。围绕促进高端产业发展,连续三年开展高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监督,推进提升高端产业发展动能、增强自主可控能力;制定上海数字经济发展创制性基础性法规数据条例,强化数据权益保护、数据产业发展和数据安全保障。围绕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制定或修改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对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开展监督调研,推动构建开放创新生态;修订职业教育条例,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专项监督,促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
(五)秉持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促进民生福祉持续提升
加强城市更新功能重塑,推动人民城市共建共享。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杨浦滨江考察时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发挥法治功能作用。着眼城市形态更新和功能重塑,制定城市更新条例、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确定了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绿色低碳、民生优先、共建共享的城市更新理念和更新模式,在规划和管理中坚持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着眼城市管理精细化,修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强化市容环卫综合整治,保障整洁、有序、温馨、安全、美观的城市面貌;制定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规定、推进住宅小区治理创新若干规定等浦东新区法规,促进科技手段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促进执法规范和力量下沉。着眼人文之城建设,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严格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涵养人文精神、延续城市文脉。
推动解决“老小旧远”难题,提高民生保障水平。针对本市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制定综合性的养老服务条例和全国首部家政服务条例,连续三年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以及社区养老专项监督,推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关注婴幼儿成长和青少年教育,开展婴幼儿托育工作情况专项监督,制定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条例,专门听取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制定或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编织起严密的法治守护网。连续三年开展旧区改造工作专项监督,推动实施司法执行新机制,努力解决动迁征收基地收尾难问题,为上海全面完成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这一艰巨任务提供法治保障。贯彻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分别就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富裕等主题开展专项监督。着眼推进共同富裕,制定慈善条例、社会救助条例,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制定或修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开展食品安全条例、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发展中医条例等执法检查,强化涉及市民消费、就医等日常生活的基本权益保障。
围绕建设生态美好家园,强化固废、水、大气、土壤、光等领域污染治理。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连续四年监督推进,通过共同努力,全市居住区和单位垃圾分类达标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蔚然成风。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来沪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首次用“上海模式”概括和肯定上海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聚焦本市水环境治理短板问题,先后制定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对水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从取水、供水、用水、排水、水环境保护等各环节加强规范,让上海的水更清岸更绿。听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排污许可制度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修改环境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构建治理光污染的工作机制。首次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压实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开展长江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执法检查,制定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强化长江口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守护崇明世界级生态岛这一上海发展重要战略空间。
(六)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强化各方法定责任,切实守住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法治底线。牢固树立城市运行管理的“大安全”格局和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修订安全生产条例,对危化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建筑施工安全、产业园区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作出严格规定,鼓励市民使用“随申拍”加强社会监督,构建超大城市运行安全的共治体系。回应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频发的社会关切,制定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禁止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禁止在建筑物共用部位及室内区域停放充电,严防“小火亡人”事件发生。常委会还制定或修改消防条例、公路管理条例、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水上搜寻救助条例、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等,织密织牢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本市公共安全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法治网络。
加强社会领域法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直面治理难题,创新制度规范,将党建引领、以人为本、依法治理原则体现到基层治理法规中。修改街道办事处条例,开展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着力为基层赋能增效。修改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构建居民区党组织领导、各方面共同参与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治理构架。制定住房租赁条例,要求街镇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住房租赁联勤联动机制,组织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对违法搭建、群租等违法行为整治。制定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于一体的“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修改禁毒条例,强化社区禁毒力量,增设基层政府和组织的禁毒职责。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常委会还制定或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工会条例、红十字会条例,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执法检查,强化党的领导,固化群团组织改革成果。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宗教事务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强化重点场所的依法治理和规范运行。
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常委会首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对政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守信践诺责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提出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和保障“一网通办”改革的决定、关于进一步促进和保障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的决定,支持政府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开展社会信用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加快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听取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商事审判依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报告。开展解决企业破产难课题调研,推动浦东新区法院设立破产审判庭和全市法院系统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根据中央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明确要求,制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等报告。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推动本市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贯彻中央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邀请员额检察官参与人大信访工作,连续三年听取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办理人大转交涉法涉诉信访件的专项报告,推动一批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贯彻宪法和国家监察法,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报告。
(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五年来,全体市人大代表认真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围绕大会议题依法行使代表权力,确保全市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尊重人民的意愿、汇集人民的智慧。常委会强化代表大会立法功能,先后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规草案提请大会审议。重视代表大会预算审查监督职能,每年编写“政府预算简明读本”,组织计划预算报告和草案解读会,开发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移动端,保障代表预算知情更充分、预算审查更便捷。提升代表大会专题审议质量,先后组织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建设人才高地、乡村全面振兴等25场专题审议,请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五年来,代表共提出222件代表议案和5338件代表建议,在“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和大力推进下,经过常委会审议交办和跟踪督办,有132件代表议案已经转化为常委会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专题调研等项目,90件交“一府两院”办理。有4084件代表建议得到解决采纳,占总数的77%,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有关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临港新片区离岸业务发展、完善长护险、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人行天桥加装电梯、社区适老化改造、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建设上海工业博物馆等重要建议得到落实,取得良好办理成效。
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支持代表发挥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679位代表、各专门委员会与690位代表建立固定联系,通过座谈交流、上门走访、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邀请800多人次区、乡镇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56000多人次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调研、座谈、视察等各项履职活动。每年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共有2100多人次代表参加,形成80多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政府科学决策、改进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每年两次组织代表开展带主题联系社区活动,累计反映2.8万多条群众意见和建议,推动加快旧区改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设置充电桩等群众期盼的问题得到解决。建立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依托代表所在单位设立138个代表工作小组,形成履职成果110件,有关加强海洋碳汇研究、应对“5+2”课后服务模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改造等专报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和推动解决。搭建代表议信平台,加强群众信访反映集中问题的分析,研究形成代表议案建议30件。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水平。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参照全国人大相关规定,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全方位强化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报经市委同意,履行法定程序,39名基层一线市人大代表担任专门委员会非驻会委员,支持代表更充分发挥作用。组织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29位代表建立法律专家库,为代表提升议案建议质量提供服务,向社会宣传解读民法典和本市相关法规。精心组织90期市、区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8000多人次代表参加学习培训。探索开展代表团议案建议工作,以上海代表团方式向全国人代会提出议案建议9件,各区以代表团方式向市人代会提出议案建议28件,有效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和民生改善。精心策划、用心打造“上海人大代表论坛”品牌,高质量举办50期主题论坛,6000多人次各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参加,成为代表知情知政、交流互动、建言献策的重要平台。推动本市主要媒体加强对各级人大代表履职风采的宣传报道,2020年起在新民晚报开辟“阿拉身边的代表”专栏,生动讲述一批基层一线人大代表扎根群众、为民服务的履职故事。
(八)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实效
坚持服务大局,强化履职政治意识。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召开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组织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探索与上海”主题展,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历程中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自觉。强化围绕全市大局谋划年度工作意识,切实做到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每年年初根据中央和市委部署制定“一要点三计划”,工作推进中及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调整新增立法监督项目。对于重大问题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立足人大职能提出对策建议,报送200多期专报,得到市委充分肯定。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召开市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积极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任务要求。
注重工作规范,完善履职制度机制。根据新修订的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更好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制定推动健全和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的意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好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政府的依托作用、社会各方的参与作用。健全重要法规起草工作市人大、市政府双组长机制。在法规审议中建立拟解决问题清单、制度供给清单、实施部门责任清单等三项清单制度,优化制度设计、强化法规实施。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的实施意见,推行“四不两直”调研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督成效。制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重要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规程等,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作用,明确重要法规通过后应立即组织开展检查。本届以来,有关疫情防控、养老服务、营商环境、中小企业发展等10多部法规都在通过后一个月内即组织开展相关监督工作,强化法规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
整合工作力量,提升履职质量和水平。发挥专门委员会履职支撑作用,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更名成立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新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在4个专门委员会设立立法监督处,在法工委设立浦东新区法规处。在5个专门委员会设立18个非驻会委员工作室,有效提升专门委员会履职能力。发挥市区人大联动作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人大工作联动的若干意见,坚持季度市区人大主任例会制度,强化立法监督工作的上下联动,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发挥市人大法治人才培养基地作用,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市人大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支持市委组织部、统战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市人大机关挂职,与华东政法大学建立法治人才合作培养机制,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派骨干教师参与法治实践,组织人大机关年轻干部承担重点立法监督和调研项目,努力将人大机关建设成为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基地。
各位代表: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本届常委会履职的收官之年。常委会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为实现全市经济快速回稳向好发挥了人大职能作用,确保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紧扣改革创新发展重点,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全年共完成40件立法项目,其中浦东新区法规9件,立法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升。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三大先导产业高地的重要指示,助力强化人工智能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制定全国第一部省级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统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应用赋能和产业治理,为促进世界级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法治支撑。贯彻中央关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要求,制定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将商务区功能定位和保障措施法定化,支持商务区成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节点、长三角一体化的新引擎、上海强劲活跃增长的动力源。继续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前沿领域改革创新方面加强浦东新区立法,分别制定关于完善市场主体准入、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文物艺术品交易、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等浦东新区法规,突破产业发展制度机制瓶颈,有力支持上海和浦东重点产业先行先试加快发展。
二是围绕城市安全运行和疫情防控,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全年共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5项、开展执法检查7项、专题调研2项,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进一步增强。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常委会从2022年2月起,开展全覆盖、分阶段、有重点的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聚焦责任落实、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社会共治,动员各级人大力量,总计开展1700余次执法检查活动,检查企业和相关单位7000余家,并通过开展专题审议和专题询问,推动各方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整改城市运行安全隐患,形成城市运行安全齐抓共管的合力。为有力有效推进上海常态化疫情防控,2022年6月起,常委会部署开展“一网统管”建设的决定中关于落实个人疫情防控信息核验措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组织专班深入有关区调研,健全完善“早发现”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全市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努力做到科学精准防控,为经济加快恢复重振创造良好条件。常委会还听取审议关于本轮本土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重振工作情况的报告,定期听取市重大工程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推进情况汇报,开展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重点推动“两旧一村”加快改造,拉动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增长。
三是坚持推进代表工作守正创新,注重总结提升,增强代表工作质效。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对本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回头看”,推动249件代表建议得到进一步办理,一批代表反映多年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落实;首次与市政府联合评选本届50个代表优秀议案建议案例,并与市政协联合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交流座谈会,总结、推广发挥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重要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肯定本届代表履职的经验和成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评选表彰100名积极履职的市人大代表,评选出10个积极履职的市人大代表工作小组。推进“家站点”平台绩效评估和规范化建设,评选出211个市级示范平台,引领提升全市平台建设水平和运行质效。优化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实现本届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
各位代表: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取得的履职成效,是中共上海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成员以及机关干部倾情投入、勤勉工作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也得到了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帮助、通力协作。在此,我谨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同志们和各界朋友,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的履职实践,我们的收获和体会是: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本届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发展,市委积极支持人大发挥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的重要作用,引领上海人大各项工作开拓新局面、取得新业绩。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才能确保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不断推动人大工作改革创新;才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更加充分发挥出来,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走向深入,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履职成效。
——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主题。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本届以来,常委会按照首提地的责任担当、建设最佳实践地的目标要求,努力在人大依法履职的各项工作中,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和实践内涵。实践证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符合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必须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人大各项工作的推进实施都能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维护好人民权益,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好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激发和凝聚全市人民奋斗新时代的磅礴力量。
——围绕大局担当作为,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局,面对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新任务,要求人大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本届以来,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力保障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实践证明,只有紧跟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人大工作就能在服务大局中创新发展,在攻坚克难中提质增效,就能切实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整体成效。本届以来,全体人大代表履行政治责任,遵守宪法法律,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解难,赢得了人民信任,得到了人民支持。实践证明,必须支持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履职,深入基层真实了解反映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使全市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更好合民心、接地气;必须支持人大代表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必须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基础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本届以来,常委会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不断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发展需要。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才能准确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找准人大工作着力点、发力点;只有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着力提高调查研究能力,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找准破解难题的措施对策,切实提升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看到,对标中央和市委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适应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需求和对人大工作的期望,常委会工作还有不小差距:立法引领改革发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的及时性、有效性、创制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强化;代表工作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还需进一步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收集反映民情民意的渠道和机制要进一步拓宽完善;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今后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
党的二十大科学谋划和全面部署了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军号角。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推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建议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做好新时代上海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当有为、团结奋斗,不断提高新时代新征程上海人大工作水平。
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上展现新气象。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部署要求,不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面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提升群众参与立法提出意见建议归集分析运用的能力,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法治保障。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督促各国家机关依法履职、为民尽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深化推进“家站点”平台建设,完善人民群众反映情况的跟踪处理和反馈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密切联系群众。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把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用心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实践基地,发挥研习、实践、展示和辐射的功能。广泛开展上海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案例宣传,更好展现上海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崭新气象。
在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上海建设上取得新成效。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宪法,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围绕人民城市建设和治理、弘扬城市精神品格、科教兴国战略实施、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无废城市建设、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法治政府建设等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用足用好国家赋予的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权,通过先行先试积累制度创新经验,以高水平法治供给保障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对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解决“老小旧远”民生难题、保障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监督内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强化法规有效实施,真正让法治成为最重要的制度供给和最基本的治理方式。
在强化“四个机关”定位、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上开创新局面。牢牢把握人大“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定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来谋划人大工作,不断提高人大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加强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发挥好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作用,健全人大履职制度和工作制度,强化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实效。发挥好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作用,为常委会履职提供智力支持。加强市区人大工作联动,形成全市人大工作合力。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人大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功能作用。
历史的画卷,在砥砺前行中铺展;伟大的事业,在继往开来中推进。我们坚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紧紧团结和依靠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的历史重任,不断开创上海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2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宁
各位代表:
受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共四川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四川与全国一道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过去五年也是党对人大工作领导全面加强、我省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五年,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省委连续两年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为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五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国之大者”“省之要事”,依法履职尽责,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了人大贡献。
一、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深刻认识和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提出的重要论述,坚持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其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努力做到全省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将有关事项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一要点、三计划”来推进。认真落实中央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按时产生了省监察委员会。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修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本届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84人次。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完善加强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措施、清单等制度规范,明确细化请示报告的事项、程序和要求,定期向省委报告全面工作,及时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点事项、重要情况,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
切实履行常委会党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定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实施意见,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完善制度规范。完善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推动设立常委会机关党组和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立常委会党组常态化听取机关党组和分党组工作汇报机制,制定机关党组指导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办法,推动机关党组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省人大各级党组织的整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常委会牢牢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新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制定了一批体现时代要求、具有四川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本届以来,共审议省级地方性法规127件,其中新制定57件、修改61件、废止9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75件。
落实省委重点立法任务。坚决做到“省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助力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及时作出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促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在保护管理、传承弘扬等方面作出规范,促进更好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根据三星堆遗址考古重大新发现,及时提级制定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更好保护管理这一承载古蜀文明、彰显中华文化的历史遗存,助力提升我省文化传播力、影响力。同时,还务实高效制定了传统村落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条例,确保重点立法任务高质量完成。
加强高质量发展立法。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协同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清单管理、包容审慎监管等改革成果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打造川渝一体化营商环境;协同制定数据条例,推进数据资源管理、流通和应用,保障数据安全,助力川渝联合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协同制定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铁路安全管理等条例,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在推进创新创业、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立法,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等作出新的规范,助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围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制定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从平等保护、依法行政等方面强化相关主体法律责任;制定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促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修改反不正当竞争、中小企业促进、华侨权益保护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等法规,营造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合作共赢。
注重民生保障立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面衔接民法典,及时修改物业管理条例,聚焦物业管理重点和难点作出创新规定,回应群众关切。开展涉民法典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立法,建立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督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更好惠及民生,制定工伤保险、教育督导、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关运行保障等条例,修改高速公路、中医药、医疗机构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等条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均衡化布局、便民化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对老年人旅游出行、就医护理等强化保障;加快未成年人保护立法,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围绕三孩生育、取消社会抚养费、普惠托育服务等作出规定;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推动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强化社会依法治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修改禁毒条例,出台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决定,更好发挥法治在建设平安四川、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支撑作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聚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注重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机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为国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探索了“四川经验”;制定乡村振兴促进、现代农业园区、粮食安全保障、土地管理等法规,巩固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成果,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聚力污染防治,制定或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河湖长制、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法规,作出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聚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预算审查监督等条例,防范化解金融、债务等领域风险;制定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四川实践,着力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体系;修改公共消防设施、安全生产等条例,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优化地方立法机制。探索创新区域协同共同立法机制,加强川渝人大协同立法,建立协同立法新模式,推动协同立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牵头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以“共同决定+条例”的方式为地方区域和流域共同立法作出示范;积极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川陕甘三省协同立法。健全民主立法参与机制,建立覆盖各市州的4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组建地方立法评估协作基地,建成全省统一共享的立法专家库,为更加科学有效行使地方立法权提供重要智力支持。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等制度,建成贯通省市县三级人大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本届以来,对1493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对366件党内法规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完善市州立法工作指导机制,制定推进市州提高立法质量的指导意见,强化立法项目选题、咨询论证、审查批准和项目立改废“四个联动”,推进审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指导成德眉资开展协同立法,指导攀枝花、阿坝、甘孜、凉山等市州在森林草原防灭火、移风易俗等立法上取得良好效果。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有力推动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本届以来,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1个,组织开展29次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6次。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规划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听取审议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和总结评估报告,审查批准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年度计划,依法开展规划计划实施情况监督。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每半年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情况报告,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破产法等实施情况,采取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具体问题清单式管理等方式,促进问题解决。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监督,听取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渝中线高铁建设、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和川渝高竹新区建设、推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等情况报告,共同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助力国家区域重大战略落地落实。接续开展4轮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助力贫困地区全部脱贫摘帽,连续3年听取审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执法检查,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首次联合省监委和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检查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现代种业发展及川猪、川粮油产业发展等情况报告,助力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
加强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持续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依法审查批准省级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预算执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部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报告,对省级部分单位的部门预算开展“穿透式”审查监督,督促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制度,出台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等专项报告,助力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着力提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效果,连续5年听取审议29个部门审计整改专项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结果运用,通过联合调研、实地核查等方式有效传导压力、促进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稳步推进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听取审议政府债务情况专项报告,强化对政府债务“借、用、管、还”的有效监督,推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继续强化预算联网监督,完善“一平台四系统”建设,编制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6项地方标准,建立数据报推机制,实现与省级部门横向联通,与全国人大、市州人大纵向贯通,相关经验得到全国人大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助力增进民生福祉。聚焦民生实事强化监督,把全省30件民生实事作为重点监督事项,督促教育、托育、养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项目加快推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听取审议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就业工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情况报告,开展慈善法、残疾人保障法及实施办法等执法检查,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聚焦文化保护传承,听取审议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天府旅游名县建设等情况报告,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对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古树名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助力文化强省建设,更好满足全省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每年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加强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连续5年分别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结合审议有关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专题听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报告,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首次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依法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促进权力依法运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每年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听取审议公安机关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报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配套管理机制。落实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人大监察监督。促进严格依法履行审判和检察职能,将听取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半年重点工作报告纳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听取审议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解决执行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开展审判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等重点工作报告,筑牢公平正义司法防线。
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把专题调研作为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的重要方式,每年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人民群众关切,制定年度重点课题调研计划,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开展调研,推动问题解决。认真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和省委“拼经济、搞建设”决策部署,结合人大职能职责,常态化深入基层开展“小切口”调研,形成“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稳增长财税政策落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温旱情对农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发挥扩内需促消费对稳增长的基础作用”等一批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有效服务人大监督工作,也为省委和有关国家机关提供决策参考和工作参考。
四、不断深化拓展代表工作,人大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理念,着力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做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及时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报请省委审定转发新一届国、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加强换届工作指导,认真做好新一届国、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各地选举产生新一届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21万余名,换届选举方向正确、过程民主、依法有序、风清气正、人民满意。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制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完善代表建议提出、交办和督办工作流程,健全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机制。加强办理过程管理,制定办理清单、严格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时限,督促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办理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持续抓好跟踪落实。五年来,省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84件,涉及的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等73个立法项目,已经审议通过或正在审议;提出建议5313件,其中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49件,推动解决了一批人大代表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持续深化“双联系”工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五年共邀请代表206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17次列席代表座谈会。制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建设运行的意见,建好用好1.4万余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就近就便进“家”入“站”开展活动。制定在全省县乡两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推广票决制试点工作经验。依法开展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渝西高铁等项目建设情况,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合组织代表视察调研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川渝能源保障一体化建设等情况。深入开展代表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和“走访企业、群众专项工作”等活动,连续两年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民生实事我监督”“乡村振兴我出力”三大具体行动,累计组织动员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活动68.35万人次,走访群众515万人次、企业19.4万个次,推动解决问题47.92万个,在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建设试点、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救治等工作上取得积极成效。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制度机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代表工作制度化、履职规范化、活动常态化。开展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在各专门委员会建立代表专业小组,充分发挥代表的职业特长和专业优势,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制定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办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先后组织代表履职能力培训16期,以多种方式服务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强化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切实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登记、履职工作公开、履职情况报告和履职效果评价等制度,积极推进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常委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个机关”和省委“五个作表率”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制度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着力巩固、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要决策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集中宣讲、宣传阐释等工作,结合人大职能找准定位、推动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机制,持之以恒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
着力优化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要求,增设预算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将财政经济委员会更名为经济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进一步明确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积极推动市县两级人大规范设置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制定或修改街道人大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等条例,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按照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做好增加省、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相关工作,不断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对标“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要求,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年龄、专业、知识结构,扎实推进机关行政编制、职数优化调整,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素质,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尽责任、守底线。
不断健全完善人大议事和工作制度。推动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并向本次大会提交修正案,修改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制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等工作制度,确保常委会职权依法有效行使。制定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的意见,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和督促检查,推动机关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办法,坚决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进一步严肃常委会会议会风会纪的规定,强化纪律要求,严格履职管理,持续提升会议质量。严格落实精文简会各项规定,严控会议活动规模和机关发文数量。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经费开支、坚决制止各种浪费行为。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政德教育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常委会注重加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汇报,主动接受指导、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开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地方组织法等立法调研和水污染防治法、消防法等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和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作用。加强与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等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共同(协同)立法和联合监督等工作。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制定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本届共办理群众来信730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1万余人次,推动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开展人大外事侨务工作,服务全省对外开放大局,邀请华侨列席、外国驻蓉领馆及香港驻成都经贸办旁听省人代会,组织港澳在川学生参观省人大历史陈列馆,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工作。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加强领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省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在过去五年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砥砺奋进的过程中,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人大制度科学内涵和本质特征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了对地方人大工作定位和工作规律的认识。
一是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前行。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和政治优势的集中体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必须不断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党的二十大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认真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和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制度机制,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人大各项工作都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三是必须持续推动宪法法律有效实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大担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等职责,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着重要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四川。
四是必须更加自觉主动把人大工作放到全省大局中谋划推进,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生动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重要保障。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心系“国之大者”,聚焦“省之要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功效,统筹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全力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是必须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时代方位,推动人大工作守正创新不断发展。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特别是要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大工作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不断丰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努力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立法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需要继续加强;监督实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需要继续强化;服务代表的举措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代表的主体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常委会自身建设还存在短板,与建设“四个机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等。这些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了战略谋划,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省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四川现代化建设,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引领和遵循。现在,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已经组成,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即将选举产生。我们衷心希望,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统筹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工作,奋力推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建议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地方人大工作。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使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继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紧紧围绕省委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科学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统筹立改废释工作,不断增强地方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科技创新、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立法,推动数字经济、碳达峰碳中和等新兴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助推高质量发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持续探索创新共同立法、协同立法机制和方式,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立法评估协作基地作用。
持续加强监督工作。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职责,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助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继续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监督。持续加强对预算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深入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进一步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精心组织代表培训,做到新任代表学习培训全覆盖。建好用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推进代表履职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入开展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和“人大代表在行动”等实践活动。切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确保人大一切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不断完善符合人大特点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人大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向全国人大工作汇报,密切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和省内市县乡三级人大的联系协作,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职责,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埋头苦干、拼搏实干,为奋力谱写四川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5日在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刘莲玉
各位代表:
我受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和五年工作回顾
2022年,极不平凡、殊为不易。在中共湖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圆满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重点抓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常委会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委会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贯彻工作方案,向全省人大系统发出学习宣传贯彻通知。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主任会议成员率队开展宣传宣讲。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学习,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作宣讲辅导。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和各党支部集中开展学习讨论。人大融媒体中心开设宣传专栏,代表履职平台设置学习专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持续推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落地落实。去年1月,省委召开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对做好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常委会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重点任务,提请省委出台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确定63项具体任务,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创造性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具体措施。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开展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一周年“回头看”专项督查,推动会议精神走深走实。
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全年共向省委请示报告23件次。认真完成省委交付的重大立法决策、重点改革项目。落实省委部署,依法作出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重新确定市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配合做好应由我省选举产生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四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二是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常委会适应新时代立法工作新要求,不断提高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全年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6件,打包修改14件,废止3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19件,单行条例1件。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出台全国首个通用航空管理条例,为全域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和飞行安全提供法律支撑。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要求,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用法治方式拧紧财政资金“安全阀”。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信用、气象灾害防御等条例,加强制度规范,补齐制度短板。
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将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立法的切入点,坚持务实管用,成熟几条就定几条。认真剖析“4·29”事故暴露的问题,制定全国首部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王晨副委员长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加强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提供法治保障”为题向全国推介。围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针对老年人“用餐难”问题,制定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用心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制定职业病防治若干规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推动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出台立法协商工作意见,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建立立法项目库,发挥立法咨询专家作用,落实代表参与立法制度。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修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87件,督促纠正2件,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开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集中指导,完善审查指导机制。
三是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常委会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推动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全年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5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3次。
围绕办好发展经济这个最大实事强化监督。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贯彻落实稳住经济大盘政策工作情况等报告,助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报告,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建成湖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平台,提高预算管理法治化、精细化水平。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与人大审查监督情况调研。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动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组织开展旅游“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助力“办会兴城、立标打样”。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助推民族地区发展。听取审议种业发展、油茶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督促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措施。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强化监督。聚焦母婴安全、妇幼健康,开展母婴保健“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并组织专题询问,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推动落实法定责任。听取审议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督促解决残疾人面临的康复、就业、生活等实际问题。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在减负提质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围绕推进美丽湖南建设强化监督。听取审议关于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众满意度调查,组织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邀请1624名人大代表参与,对24个县市区96个点源问题进行现场暗访核查,提出加大尾矿库综合治理等16个方面的审议意见,推动抓好整改工作,让法律法规的“牙齿”有力咬合。
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监督。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实现评议工作市州全覆盖。依法督促加大打击毒品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听取审议监狱法贯彻实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依法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接待处理信访事项4425件次5693人次,着力为人民群众纾困解难。
四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坚持依法依规,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全年作出决议决定6个。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切实提升经济工作监督法治化水平。针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作出关于科学精准及时有效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工作责任和应对措施。作出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决议,明确“两卡”治理、实名实人制等具体举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助推有力遏制全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快速上升的势头。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1人次,及时做好省政府副省长等重要人事任免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自觉性。
五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代表要更加密切联系群众”殷殷嘱托,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做好人大工作,不断激发人大代表履职活力。
推动实现“三个全覆盖”。强化制度机制创新,推动实现省级领导干部代表参加代表小组主题活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代表建议和省政府领导领办代表建议“三个全覆盖”。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牵头督办“推动陶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毛伟明牵头领办“推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建议,示范带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督办和领办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充分肯定并专刊宣传。通过落实“三个全覆盖”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了各级领导干部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凝聚起团结奋斗的正能量。
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听取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首次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专题询问,优化建议办理评议工作。首次开展B类建议办理“回头看”,督促55家单位实现B类件清零,1049件跟踪落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3件议案、1488件建议全部按时办结,代表建议所提问题解决率达93.9%。通过督办“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类重点处理建议,推动实现全省线上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100%压减,线下培训类机构压减4700家,助力营造更好教育生态。督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类重点处理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下达老旧小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2.73亿元,助推提升老旧小区群众居住品质。
打造基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升级版”。落实“事不在小,关键在办”要求,着力推动办好民生实事。制定加强和改进乡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打通票决制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之间的制度通道,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主体、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全省乡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不断深化拓展,50个县市区在本级人大推行,全年共票决民生实事4037件,涉及资金259.93亿元。加强票决事项的跟踪监督,推动河道治理、污染防治、“产业路”建设、“断头路”打通等民声民意变为民生决策,让人民群众在一件件、一桩桩民生实事中看到新变化、得到真实惠。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制定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出台关于加强与往届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举办线上线下代表履职学习班。建立人大代表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机制,拓展代表反映民意新渠道。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升湖南安全发展法治化水平的通知,号召各级人大代表助力守牢安全生产的红线底线。建立全国人大会议湖南代表团全团建议协助办理协调机制,推动关于中部欠发达县“比西”政策、100万吨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等全团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持续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常委会切实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不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着力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加强常委会党组班子建设意见、常委会党组党建工作要点,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突出强化理论武装。着力推进“清廉人大”建设,持续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问责。
注重提升履职质效。开展健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人大代表工作能力、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等重点调研和理论研究。编制全省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完成“智慧人大”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推动转观念、提效能。
切实加强联系指导。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修法、执法检查工作。承办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工作交流座谈会,我省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开展创制性立法等经验做法受到好评。密切同市县乡人大的联系,组织全省人大系统开展专题培训9期,培训1860人次。探索非行政区人大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着力形成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走过的五年,是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的殷殷嘱托,站上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取得新突破的五年。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67件、打包修改110件、废止15件,审查和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121件,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16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7项,开展执法检查20项、专题询问9次,审查规范性文件447件、督促纠正12件;作出决议决定3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7人次。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坚持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我省人大既讲好党言党语、又讲好法言法语,着力提升地方人大工作政治站位和政治效果的做法,在全国人大作经验交流。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嘱托、勇担使命,围绕依法保障和促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作出决定。制定修订先进制造业促进、自贸区管理、高新技术发展等条例,听取审议专利保护“一法一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等报告。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人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督促落地见效。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立法规划、重要立法项目、人大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按程序向省委请示报告,共向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7次,向省委书面请示报告125件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重要工作30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出台加强和改进全省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意见,建优建强“一刊两网两微”人大新闻舆论主阵地,与省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制作《主播读宪法》《人民的代表》等一批有影响力的专题节目,讲好人大故事,唱响人大工作主旋律,让根本政治制度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成立省人大制度研究会,深化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阐释。
二、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这一鲜明主题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为现代化新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审议“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强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交通项目实施、文旅融合发展、新侨和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政策环境等专题开展监督,作出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议,更好激发经济内生动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扛牢精准扶贫首倡地责任,跟踪监督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针对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高质量发展、教育扶贫等方面,每年选择1-2个主题,持续开展监督工作,推动深度贫困地区旧貌换新颜。着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报告,督促各地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贯彻“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制定修订洞庭湖保护条例、湘江保护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连续五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加强长株潭生态“绿心”突出问题跟踪监督,用法治力量守护湖南的绿水青山、良田沃土。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特殊困难群体的民生保障等,积极履职尽责。紧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退捕渔民民生保障开展专题监督。推动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制定中医药法实施办法,听取审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重点督办“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代表建议,号召全省四级人大和五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战疫一线。
三、始终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本质要求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定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来。
在依法选举中彰显人民民主。贯彻实施新修改的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依法作出重新确定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等。深刻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教训,依法依规指导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成为最真实民主的有力注脚。
在履行职责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公开征求立法规划、法规草案意见建议,建立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并出台联系点制度和建设意见,举行立法听证会。面向社会征集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项目,就业促进等10余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纳入年度监督计划。连续5年组织代表评议省直部门建议办理工作。构建“实体+网上+掌上”立体式代表履职新模式,建成代表联络站10425个,14万余名五级人大代表编组进站。召开17次列席代表座谈会,邀请348人次国、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337人次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预算审查监督等,来自群众的“金点子”成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成为最广泛民主的生动诠释。
在解决问题中回应人民关切。用心用情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转递群众信访事项,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提出的17件议案、7287件建议全部办结。首次集中开展代表不满意件督办,本届以来177件不满意件全部重新办结,推动解决征地拆迁、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排查等突出问题,力求做到减少不满意、防止被满意、实现真满意。持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助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问题。推动全省乡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全覆盖。以“民生实事”撬动“民主大事”,使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转化成为扎根湖湘大地的制度形态和治理机制。
四、始终坚持守正创新这一方法路径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着力打造具有湖南辨识度的人大工作品牌。
抓立法机制创新。围绕“为谁立法”“立什么法”“怎样立良法”,不断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连续五年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和立法计划实施推进会议。建立健全法规起草“双组长制”和工作专班制度,对协调难、矛盾多的立法项目,由主任会议成员和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协调解决矛盾分歧。坚持开门立法,完善立法立项、起草、备案审查、评估等工作机制。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制性立法,更好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有机衔接。
抓监督方式创新。坚持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有机结合,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听取审议省监察委关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报告,实现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全覆盖。围绕环境保护、稳就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强化跟踪监督。推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执法检查整改情况、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等满意度测评,做好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人大监督刚性更加凸显,实效性明显提升。
抓制度集成创新。加大制度成果系统集成、流程再造力度,修订完善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推行常委会审议意见卡制度和审议意见清单制度,切实增强审议意见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提升常委会会议质效。
五、始终坚持“四个机关”这一目标定位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以在一线、在状态、在路上的精气神,锚定“四个机关”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持续深化“大学习、真调研、严管理”,不断提升人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
以大学习增强履职本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建立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学习为牵引,集中培训、学习研讨、初心读书会、主题党日等多形式、多层次全员大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70次,常委会讲座18次。连续五年组织召开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两次组织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不断提高全省人大系统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以真调研提升工作效能。坚持真发现问题、真研究问题、真解决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文化建设、涉诉涉法信访等专题调研260多次,一批调研成果得到全国人大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以严管理树立崭新形象。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严格抓好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开展机关政治生态调研,全力支持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问责。在各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推进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以及各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机关各项制度102件。树牢“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导向,切实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
五年的实践启示我们,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决维护宪法确立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功效,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推动各方面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各位代表!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付出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全省各级人大、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在增强立法的引领性、针对性上还需持续用力;在强化监督跟踪问效、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上还需下更大功夫;在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效能上还需综合发力。对以上这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创造性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具体行动。
二是不断强化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的法治保障。科学制定五年立法规划,推进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围绕湘江新区、科学技术进步、禁毒法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等方面,安排10件提请审议项目、3件预备审议项目和17件调研项目,加强对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推进协同立法,着力强化法治供给。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全年拟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等19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湿地保护法、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中医药“一法一办法”等3项执法检查,组织2次专题询问和8项重点调研,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三是纵深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建立健全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加强人大协商、立法协商,完善立法项目和年度监督工作项目征集、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代表参与立法“两公开、两纳入”等制度机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坚持开门监督,畅通人大监督和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协同渠道。健全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依法任命新一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健全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制度机制,推进五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和县乡两级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推动代表联络站“建管用”提质增效,积极深化“三个全覆盖”,努力实现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四是着力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全面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和各党支部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机关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组织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学习培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发挥“智慧人大”数字赋能效应。
各位代表!
历史由人民书写,伟业靠奋斗铸就。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同心同德,担当作为、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而团结奋斗!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5日在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军
各位代表:
我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及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常委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谋划推进工作,圆满完成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是更加重视“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共审议通过贸易投资、营商环境、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32件,批准市县法规8件,新制定法规条文少于30条的占78%。注重加强引领和保障制度集成创新的立法,制定全国首个药品进口便利化法规,全文仅8条800多字,简单明了对进口药品通关作出便利化规定,让群众更好共享自贸港制度红利;作出取消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等六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在全国率先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对标国际先进管理模式和标准,在全国率先制定医疗药品器械一体化管理法规,为博鳌乐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消费回流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盯住事关重大、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问题,对5件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11个,开展专题询问2次。其中,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向省委提出工作建议,得到高度重视,目前我省正在部署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三年专项行动;针对环境保护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紧紧盯住城乡生活污水、农业固体废物污染等顽症问题,较真碰硬,督促整改,推动从制度上和源头上解决问题。
三是进一步规范代表工作。在重视加强代表能力建设、扩大代表参与、密切与代表联系、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的同时,重视指导推动市县乡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乡人大代表工作的通知,就联系代表、搭建代表联系群众平台、代表调研视察、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代表履职管理等提出指导性意见。作出关于省第七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制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周密安排、精心指导,圆满完成了省七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四是更加重视调查研究及其成果运用。主任会议成员牵头调研和各专(工)委组织调研共21项,为高质量依法履职打下坚实基础。建立调研成果专报专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制度,其中关于休闲渔业发展、稳就业保就业、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农业财政收入、反走私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等被批转相关部门研究落实,为科学决策和施政提供了重要参考。
五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理论学习、会议议事和工作程序。优化人大机关机构设置,完善办文办会机制,提高了工作运行效率和质量。
六是坚决落实省委专项工作部署。去年“0801”疫情期间,常委会负责人根据省委统一安排,分赴三亚、万宁、临高、陵水等疫情重点市县坐镇督导,67名机关干部深入一线开展工作督导、参加志愿服务,为较短时间内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作出了贡献。认真落实牵头领导责任,抓实抓好二十大期间“双统筹”、信访积案化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各位代表,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五年,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取得重大突破的五年,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海南实践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常委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依法行使职权,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坚定政治站位,自觉以依法履职的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常委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视为应尽之责、履职之要,努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谋划部署推进工作中,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严把政治要求,注重政治效果,确保工作在正确轨道上不断向前推进。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高度重视理论武装,认真制定和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采取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集中学习120多次,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理解。同时,自觉运用科学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保证了所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决定决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形成的调研成果贯彻党的大政方针、遵循宪法法律、符合人民意愿、切合海南实际,保证了任免工作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展现了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二)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自觉在省委领导下依法履职,凡决定重大事项、开展重要工作,都事前向省委请示,坚决执行省委决定,及时报告工作进展。五年来,就立法、监督、任免、换届选举、机构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132次。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召开56次党组会议对常委会行使职权相关重大问题认真研究,加强对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引领,有力保证了党中央决策及省委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共同意志、得到贯彻落实。
(三)大力推动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见效。本届常委会任期内,党中央召开首次人大工作会议,省委召开两次人大工作会议,分别出台重要文件,对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部署。常委会把配合省委召开会议、出台文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围绕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由各主任会议成员牵头成立专题调研组,先后开展3轮大规模调研,深入摸实情、查短板、寻对策,为省委召开会议、科学决策做好基础性工作。同时,高度重视中央及省委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制定31条措施,召开全省人大系统学习研讨会,督导各市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人大工作的最新部署。
(四)围绕省委重大决策谋划推进人大工作。紧扣省委中心任务制定和实施工作规划计划,确保党的工作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一是紧扣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大局开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中央出台12号文件后,及时作出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的决议,并对标对表调整充实立法和监督计划、编制立法规划;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出台后,又相继作出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决议和贯彻实施法律的决议,并认真编制配套法规专项规划,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前的立法任务作出系统安排、强力推进,同时全面梳理分解法律明确的任务,向省委提出责任分工建议,有力推动了法律的实施。二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积极发挥作用。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抗疫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重大部署,加开常委会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发布决定命令、实施强力措施,为抗疫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三是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18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针对识贫施策不准、脱贫质量偏低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次年又盯住问题整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报告,督促省政府按照省委“三不减、三提高、三加强”要求,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创优保优”。同时,扎实抓好常委会负责人联系点和省人大机关帮扶村的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并派出多名干部驻村挂职帮扶。
二、积极推进立法创新,加快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
常委会统筹运用一般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立法,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审议通过省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43件,批准市县法规54件。
(一)积极配合国家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和调法调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常委会把推动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作为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的重中之重,积极请示、汇报、沟通,极力争取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纳入国家立法日程,得到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在法律起草阶段,常委会积极主动配合,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询意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法律建议稿。法律草案提交审议后,又先后就一审和二审草案稿组织研究论证,提出修改建议,有10条建议被采纳。同时,积极推动调法调规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先后作出决定,在海南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等3件法律和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等6件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大力推进重大改革开放立法。过去的五年,是我省重大改革开放立法任务最艰巨、成果最丰硕的五年,共审议通过相关法规42件。一是加强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立法。制定商事登记管理、外国企业从事服务贸易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市场主体注销、企业破产、征收征用、注册会计师、律师等方面的法规,就市场主体放宽准入、自主经营、便利退出作出一系列创新性规定。二是加强“放管服”改革立法。制定极简审批条例,并依据条例作出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11个园区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的决定;先后两次作出将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实施的决定,在更多方面让“园区说了算”。三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制定社会信用、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为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法律支持。其中,在全国率先制定公平竞争、反消费欺诈地方性法规,作出一系列有利于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制度安排,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四是加强生产要素保障立法。制定修改关于实施海南省总体规划的决定等多件法规,为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提供了法治保障。制定修改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土地管理条例等法规,作出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和保障生产要素流动的规定。五是加强封关运作准备立法。制定反走私暂行条例、免税购物失信惩戒若干规定,加强对减免税进口货物物品的管控,加大了对走私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筑起严密的法律屏障。
(三)重视主导产业和重点园区立法。审议通过产业发展和重点园区建设法规23件。制定国际船舶条例,在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多个方面作出突破性、首创性规定;制定修改游艇产业促进条例、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林木种子管理条例、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进一步激发了主导产业发展活力。作出关于洋浦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管理体制的决定,制定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五个单行条例,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自主权。
(四)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立法。牢记保护生态环境这一“国之大者”,制定修改生态领域法规14件,打包修改8件,批准30件。为加强生态重点区域保护,制定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地方性法规,在对国家公园实行最严格分区管理制度的同时,就国家公园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作出创新性规定,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体现在立法实践中;在全国率先出台河长制湖长制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湿地保护条例、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红树林保护规定等法规,对江河湖海和湿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为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出台全国首个禁塑地方性法规,对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塑料餐具从“限制使用”向“全面禁止”升级;制定修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作出了更严格、更全面、更管用的污染防治规定。为充分调动生态保护积极性,制定修改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规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等法规,构建起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生态环境目标指标体系和考核、奖惩、补偿机制。
(五)统筹推进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立法。重视改善群众生活条件的立法,制定修改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物业管理条例、城乡供水管理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等民生保障法规10件。重视完善社会治理的立法,制定修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定、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法律援助规定、宗教事务管理若干规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社会治理法规23件。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修改爱国卫生管理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规。依法作出决定,将全省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延期至2021年,确保了村(居)民委员会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
(六)积极推动立法创新。在立法机制方面,完善常委会与政府立法沟通协调机制,对重要法规起草实行“双组长”制;健全专(工)委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制度;成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咨询委员会,设立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1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代表参与立法机制,并建立法规公布前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立法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常委会以立法促进制度集成创新取得丰硕成果,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改革等6项制度创新获“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涉外律师服务等一批制度创新被列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案例。
三、聚焦省委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切,正确有效依法开展监督
常委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要求,聚焦省委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79个,开展执法检查21次,开展专题询问15次,开展专题调研77项。
(一)着眼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监督。面对世界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宏观经济下行和海南经济结构调整阵痛叠加等多重影响,常委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经济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方面,依法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认真审议审查省本级决算、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十四五”规划编制等报告,紧盯重点项目建设、民生措施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提建议、督整改,有力促进了“六稳”“六保”政策措施的落实。另一方面,高度关注营商环境优化、重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问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反走私工作、重点产业发展、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的报告,并就营商环境情况、互联网产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电网建设开展专题询问,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推动了一批事关诚信体系建设、市场要素配置、政务服务效能、重点产业培育、生产要素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堵点问题的解决。认真落实省委部署,制定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规划,连续5年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分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实现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四大类别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全覆盖,促进了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资产布局进一步优化。
(二)着眼于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监督。围绕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连续五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选择有关主题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就9件环保领域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2个,开展专题询问5次,对生态环保工作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监督问效。水体污染防治方面,继续关注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对人大监督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针对海南污水防治中最为突出的农村污水治理问题,扭住污水处理设施“建、管、用”这个关键,以咬住青山不放松的韧劲连续三年打出监督“组合拳”,有力促进了农村污水设施建设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就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推动了防治责任进一步落实、污染风险管控进一步加强。海南开展生态环保监督的做法和成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在专题会上予以肯定和推介。
(三)着眼于维护群众利益加强监督。顺应群众对就业的关切,连续三年扭住就业这个最大民生问题开展监督,对就业促进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一批群众就业难的问题得到解决。顺应群众对社会保障的关切,连续四年对已积压30年的五个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问题,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召开工作推进会等方式,持续发力监督,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评价。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就推进一卡通应用覆盖提出监督建议,并盯住社保卡在公积金业务办理中的身份识别问题督整改、通堵点,有力促进了社保卡“一卡通用”。顺应群众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的关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中医药事业发展、养老服务等情况的报告,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一批攸关群众利益的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得到解决。
(四)着眼于完善社会治理加强监督。对监狱法、禁毒法及我省禁毒条例、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我省实施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每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对上年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在探索监察工作监督上迈出坚实步伐。针对社会关注的“执行难”问题,2018年听取和审议省高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推动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议;次年又对省高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的情况,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推动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等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并着眼于提升公益诉讼精准度,大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平台建设,促进了公益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建成覆盖全省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五年来,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80件。
(五)积极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项目选题、实施、报告、审议、整改、反馈等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等工作方式,坚持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人大调研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深入开展监督,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人大监督与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贯通机制,监督的合力进一步加大。
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扭住海南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关于出入境管理、自贸区税收政策、民营经济发展、新增市场主体带动就业、海上涉渔“三无”船舶从业人员转产转业、主要食品价格、生态移民搬迁、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一批调研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所提对策建议已转化为决策部署和施政措施。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常委会高度重视发挥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创新代表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工作能力,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一)稳步推进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认真落实省委部署,修改县乡两级人大选举实施细则,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意见,确定市县(区)人大代表名额、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及选举时间,并盯住宣传发动、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提名推荐、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加强督导,确保了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依法有序推进、过程风清气正、结果人民满意。
(二)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贴近代表履职需求,立足常态化疫情防控实际,积极创新代表教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开展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注重履职必需的人大基础知识和应用型知识的学习,举办各类培训班10期,参训代表超过1700人(次),代表整体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
(三)改进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拓展代表参与渠道,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和执法检查、立法论证、专题调研等活动1300多人(次),实现每名基层人大代表届内都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相关活动640多人(次)。先后9次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为海南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制定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网络平台等管理制度,代表履职管理进一步规范。
(四)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实现每年人均开展联系代表活动超过2次。建立常委会负责人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制度,召开座谈会11次,收集意见建议311条,全部转交职能部门办理。对应专(工)委职能成立9个代表专业组并建立对口联系机制。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建设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和代表群众信息互通平台,丰富代表联系活动。指导和推动市县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全省已建成代表联络站1343个,形成了由乡镇(街道)联络站、重点村(居)站点构成的代表联系群众网格体系。
(五)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在引导和激励代表加强调研、提高议案建议质量的同时,通过领导牵头重点督办、线上线下实时督查等方式,大力推动议案建议高质量办理。本届以来,代表共提出议案87件、建议1733件,均已办理完毕,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1550件,占89.4%,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同时,高度重视发挥我省全国人大代表作用,海南代表团共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28件、建议211件,其中,关于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建设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等一批议案建议得到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已转化为重大立法、施政成果。
五、着眼打造“四个机关”,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重要指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读原著、学“四史”、悟思想,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知信行合一能力得到提高,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勇于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更加旺盛。
(二)狠抓作风和能力建设。把转作风、强能力作为提高依法履职水平的抓手驰而不息推进。深入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等主题活动。特别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年”“能力提升建设年”“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着力解决形式主义等作风突出问题,着力强知识弱项、补能力短板、疏工作堵点,取得良好成效,为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作风保障和能力支撑。在省综合绩效考核中,省人大机关连续4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重视发挥专(工)委职能作用。人大专(工)委是开展立法、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常委会认真贯彻地方组织法,积极推动组建社会建设委员会,并大力支持各专(工)委创造性开展工作、发挥好职能作用。各专(工)委围绕常委会确定的立法、监督项目,认真起草法规草案和督促指导其他国家机关起草法规草案,协助和保障常委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报告、专题询问、备案审查、专题调研等工作,跟踪监督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积极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修订常委会人事任免规定。对人大机关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制度36项,新制定制度26项。
各位代表,本届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各工委委员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仍存在不少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比如:一些立法的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仍待进一步加强;一些监督的深度和刚性不足,对一些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力度不大,推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效果还不够好;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闭会期间的代表履职活动还不够丰富,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2023年工作建议
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号角。省第八次党代会勾画了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宏伟蓝图,明确了今后五年以及更长时期的目标任务。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封关运作,工作面临时代大考。2023年是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八项重点任务,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新贡献。
建议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主题、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以及各项重大部署要求,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重大部署认真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为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海南全面贯彻落实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二、进一步加快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统筹运用一般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积极探索“立体战法”,加快立法创新,实现叠加效果。更加重视“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立更多务实管用的“短条例”。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紧密结合,学习借鉴国际上自由贸易港有益做法,对接国际相关规则和惯例制定法规。着力推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财政税收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压力测试和风险防控、产业发展与园区建设、人才支撑、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公共卫生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立法,并进一步加强法规廉洁性评估工作,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三、聚焦省第八次党代会明确的重点任务加强监督。善于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开展监督,用好执法检查这一“法律巡视”利剑,更加重视运用专题询问方式监督问效,推动省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效衔接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事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攸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监督。经济建设方面,要更加关注“十四五”规划实施、营商环境优化、财政预算管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乡村振兴等问题。生态保护方面,要更加关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湿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六水共治等问题。社会治理方面,要更加关注知识产权审判、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三无”船舶综合治理、“三非”外国人治理、安全生产等问题。民生保障方面,要更加关注社保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黎医黎药体系建设、民族地区教育、申请“双世遗”项目、华侨权益保护、文物保护等问题。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增强服务代表意识,提升代表工作能力,支持和保障代表在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展现新作为,积极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贡献智慧和力量。加强代表能力建设,更加注重代表教育培训的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拓宽闭会期间代表参与渠道,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加强对代表联络站建设的指导。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水平,推动更多议案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举措。创新代表履职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议事和工作程序,以制度保障依法履职。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为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新贡献!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4日在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 雷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是辽宁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团结奋斗、砥砺前行的五年。在省委的领导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立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持续增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代表作用发挥更加充分,自身建设全面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在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实践中开创新局面、展现新风貌。
五年来,制定省本级地方性法规37件,修改18件、废止3件,集中清理87件次,批准设区的市报批的地方性法规181件、自治县报批的单行条例和决定38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9项,开展执法检查36次、专题询问8次、专题调研155次;作出决议决定48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97人次;省人大代表提出的129件议案、3197件建议全部办结,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牢记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与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五年来组织集体学习120余次,学习制度更加健全,学习效果更加突出。把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配合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和改进全省人大工作的目标任务、部署安排和具体举措。开展每项工作前,首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从中找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遵循、思路和方法,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
始终坚持在省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省委领导,围绕省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依法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凡是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及时按程序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清单,细化请示报告的事项、程序和要求,提高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五年来向省委请示报告190余件次,定期向省委报告年度工作情况,认真完成省委交办的任务,省人代会筹备、换届选举相关事项、重点立法监督工作等40余项议题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定完善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强化制度执行,党组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切实履行领导责任,重要履职工作都先由常委会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再提请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审议,依照法定程序落实。经省委批准,设立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制定分党组工作规则,人大机关党的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在省委领导下,依法指导市县乡人大完成换届选举,做好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更加健全规范。
(二)立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开展“小快灵”立法,形成了一批具有辽宁辨识度、富有时代感的立法成果。
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落实省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程,重要法规草案基本成熟后经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同意,再按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发布。健全立法评估机制,制定重要立法事项第三方评估工作规则,连续三年委托第三方开展专项立法评估,为立法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完善立法项目征集、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机制,每部法规起草和审议过程中都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市场主体、利益相关各方的意见建议。丰富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实践,调整优化9家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出台管理办法,搭建信息化平台,促进提高参与地方立法能力。近两年来,基层立法联系点承担意见征集任务84件次,组织各类调研、座谈会150余次,征集意见4047条,有效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
围绕营商环境立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企业权益保护条例、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条例等,规范公平竞争秩序,激发企业活力,提振投资发展信心。惩戒失信立法走在全国前列,制定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针对政务、司法领域失信问题,强化惩戒措施约束力,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秩序;制定社会信用条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环境建设法治评估,专项打包修改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10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推动联合惩戒机制入法。
围绕创新驱动立法。针对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制定科技创新条例,明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建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制度,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制度机制,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释放尊重知识价值、公平竞争的良好预期。制定大数据发展条例,力求发挥大数据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性作用,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引领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为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取得更大突破提供法治保障。
围绕生态环境立法。系统构建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体系,将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有害物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作为重点,制定节约用水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河长湖长制条例,修改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健全细化制度措施,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制定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绿色建筑条例,修改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集中清理环境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9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织密生态环境法治保护网。
围绕民生保障与社会治理立法。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制定城市更新条例,促进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优化,提升城市品质;制定精神卫生条例,其中6项规定为全国省级法规首次提出,切实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制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清单管理规定,推动基层职责清单化、权责匹配,精准为基层减负。统筹发展与安全,制定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修改消防条例、城市供热条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更好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加强疫情防控、公共卫生领域立法,制定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确保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实现主动审查全覆盖,做到有错必纠,审查刚性更加突出,主动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76件。建立完善省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业务功能。及时规范履行报备义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备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443件。提前介入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健全审查工作程序机制,重点审查涉及政府共同行为、民事法律关系、生态环保等内容,引入立法辅助平台智能审查系统,审查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指导民族自治县紧扣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制定单行条例14件,占新制定条例80%以上。指导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完成我省首次跨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浑江全流域保护治理。
(三)监督刚性和实效持续增强
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反馈问题清单等方式,持续开展跟踪监督,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推动营商环境优化。连续五年跟踪监督营商环境建设,先后四次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法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制约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问题,向相关部门反馈问题清单、督促问题整改。把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紧迫、最突出的任务,开展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社会信用条例执法检查,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听取审议省法院专项报告,作出全国首个关于加强基层法院工作、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听取审议省检察院专项报告,作出关于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决议,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努力以法治环境的持续优化促进和保障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连续五年跟踪监督科技创新工作,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科技创新条例执法检查,查找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创新生态建设,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全力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先后调研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人才培养引进等工作,强化科技型人才引育,打造创新发展主力军。连续五年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建立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审议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及使用管理和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增强重点支出财政保障能力。依法推动政府严格规范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机制。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监督工作,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调研“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推动全省重大战略落地实施。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五年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海洋环境、环境保护等7部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共实地查看点位500余个、随机抽查点位200余个,组织座谈会160余次、问卷调查6000余人次,发现问题转送相关部门研究处理。连续五年监督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向相关部门反馈问题,全部得到整改落实,大伙房水库水质达标率100%。连续五年跟踪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督促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连续三年调研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支持打造合作共赢、富有活力、开放富裕的绿色发展示范区。
推动民生保障和改善。回应“一老一幼”关切,听取审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医保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检查中医药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推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从有保障到更完善。连续五年跟踪监督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专题询问,促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质量,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促进“双减”政策落实落地。专题调研绿色农业发展、土地承包经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检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乡村振兴法、畜牧法贯彻实施情况,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开展旅游市场主体、旅游政策协同发展、乡村旅游等专题调研,支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监察、司法监督。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监督、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情况的报告,推动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大执法司法工作监督力度,同步开展对公检法机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督促问题整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机制更加健全。连续两年跟踪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形成问题清单转交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持续监督加强法院执行工作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推平安辽宁建设,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四)代表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加有力。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22条具体措施、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的意见等制度20余项,对做好代表工作提出全面、具体要求,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健全代表履职培训机制,突出政治培训,举办培训班12期,累计培训2300余人次,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扎实有效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围绕国资国企改革、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主题,深入全省各地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形成有质量的调研视察报告交由相关单位研究办理。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提质升级,实现全省四级人大、五级代表互通互联,在数字赋能服务保障工作上作出有益探索。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初任培训,为新任代表快速进入角色、高效履行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为密切。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等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联系代表、听取意见。完善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等机制,五年来共邀请代表1800余人次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200余名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座谈。有效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平台载体作用,全省共设立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14000余个,促进代表贴近群众、回应关切,帮助解决一批急难愁盼问题。指导推动各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组织代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代表议案建议内容和办理高质量更富成效。建立议案建议提出前沟通协调机制,鼓励引导代表聚焦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振兴发展大局建言献策,议案建议提出质量明显提升。五年来有84件代表议案转化为地方立法项目,转化率达65%,位居全国前列。完善办理工作机制,规范程序、提高标准、压实责任,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对党委(党组)政治巡视巡察内容。持续开展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议案建议工作,重点督办具有全局性、普遍性的代表议案建议105件。加大督办力度,坚持既重结果也重过程,开展办理工作现场督查检查,组织代表对承办件数较多的部门进行“面对面”督办。建立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开展办理工作网上测评,对反馈“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代表建议进行二次跟踪督办等,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显著提高。大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建设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越来越多的代表议案建议转化为促振兴、惠民生的务实举措,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推动力。
(五)“四个机关”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以政治机关建设统领“四个机关”建设,着力打造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持续强化政治建设。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党内集中教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强化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把握人大机关党建特点和规律,支持机关党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充分发挥作用,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立起年初谋划部署、全年狠抓落实、年终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连续五年召开党的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机关风气为之一新。按照全国人大领导的要求,中国人大杂志社专程来辽采编的《辽宁人大新气象 顺势扬帆踏浪行》文章及视频在各级人大引起热烈反响。
持续提升机关服务保障质效。制定常委会会议请假规定,推进会议文件电子化,严明会风会纪,会议审议质量不断提高。建设学习型机关,创办周五大讲堂,组织学习交流57场,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机关同志讲理论、谈体会,有效促进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提升。以省委巡视和巡视整改为契机,完善机关各项制度百余项,服务保障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人大机关呈现昂扬向上的奋斗姿态。密切同基层人大联系,加强对市县人大履职培训,重点监督项目上下联动,形成全省各级人大共促振兴的良好局面。
持续加强理论研究与新闻宣传。组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理论与实践智库,与省委党校、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共建智库研究基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人大在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中的作用等一批研究课题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科研。制定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建立健全人大新闻发布会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20场,介绍宣传新制定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特色。密切与中省直媒体沟通联系,深入挖掘、宣传和推介基层人大工作典型经验、优秀代表履职事迹,讲好人大故事。
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辽宁对外开放,制定管理办法、工作规程等,推进对外交往工作规范化、互动常态化、合作多元化,对外交往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日益增强。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各级人大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信任、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些领域法规跟不上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还有差距;跟踪问题整改的监督刚性有待强化,有的问题推动解决不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够均衡,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确保人大工作沿着党中央确定的道路前进。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委工作要求,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必须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牢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动振兴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必须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站在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强化制度供给,织密监督网络,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宽视野发挥人大作用、展现担当作为、助力振兴发展。
二、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党的二十大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部署,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启动了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在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进程中,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人大作用,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23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建议,对今年工作作出初步安排。
一是将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完成省委交办的任务,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县域经济,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推动陆海统筹等重点领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是继续提高立法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研究编制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统筹安排今后五年立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编制2023年立法计划,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公平竞争条例等,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定中医药条例、诊所和村卫生室管理规定、黑土地保护条例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古塔保护规定等。健全常委会议事程序,修订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加强立法评估,强化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执行落实。深化备案审查工作。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提高立法能力为重点,抓好地方立法队伍建设。加强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县的立法指导。
三是继续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检查大数据发展条例、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黑土地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科技创新条例实施和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旅游业发展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使用、就业促进等工作报告。推进预算决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完善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制。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关于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等工作报告。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报告,省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专项报告等,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
四是继续深化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在振兴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代表培训计划,丰富线上线下培训形式,增强代表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发挥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作用,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积极回应人民关切。聚焦重点、精准选题,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坚持从实际出发,服务保障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压实办理责任、提高办理标准、强化督查督办,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办好办实、落地见效。宣传代表履职事迹,展现新一届代表风采担当,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五是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党内集中教育,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密切与基层人大工作联系,总结推广基层人大生动实践,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一府一委两院”的密切配合下,在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够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谱写出辽宁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崭新篇章。
各位代表,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已经打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辽宁实践,坚定信心、埋头苦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6日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马廷礼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去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40件、废止12件,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20项,开展执法检查4项、专题调研4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6人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落实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的要求,常委会党组举办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会,通过专题会议、组织宣讲、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领会精神实质、把握精髓要义,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课题”,深刻认识思想之源,准确掌握思想之要,牢牢把握思想之魂,在明辨“是与非”、弄清“大与小”、体现“行与效”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照党的二十大重点任务,确定新时代甘肃人大围绕中心大局着力重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实践等14项研究专题,做到学思践悟、学以致用。紧扣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立足人大职责定位,围绕省委确定的“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实施“四强”行动、做好“五量”文章以及“五个牢牢把握”的工作要求,广泛汇聚民智,主动担当作为,助力书写甘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篇章。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初次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等条例,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金融工作、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报告,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开展环境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作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对碳达峰碳中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进行调研,推动改革发展任务抓实见效。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省学习贯彻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和深入推动,梳理查找制约有效履职的突出问题,依靠各级党委,认真研究解决,推动任务落实。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专题研讨,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为推动全省改革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三、严把立法质量关口,切实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准确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的政治方向、方位坐标和着力重点,坚持针对问题立法、与时俱进修法,以“小快灵”解决问题,以“点穴式”疏通经络,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深化经济领域立法,制定修订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循环经济促进、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条例,为发展提质增效蓄势赋能。推进生态环保立法,制定修订气象、农村能源和水土保持等条例,以法治“红线”守护生态“绿线”。加快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制定修订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安全生产、义务教育等条例,让群众感受到法治温度。召开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对本届立法工作进行评估,研究制定新时代地方立法质量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立法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强化市州立法指导,依法批准市州、民族自治县报批的法规27件。
四、突出履职着力重点,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群众急难愁盼开展监督。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和超预期因素冲击,综合运用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审计等报告,依法批准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方案等,跟踪监督经济运行,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聚焦“一老一小”民生问题,听取审议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中小学校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推进织牢织密养老服务和校园安全体系。针对经济结构优化出现的职业新情况和侨情新变化,开展新业态就业群众权益保障、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情况调研,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紧盯全面依法治省,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执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情况报告,助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围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听取审议知识产权审判、公益诉讼等情况报告,开展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让公平正义阳光照亮社会每一个角落。
五、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拓展代表联系交流平台,邀请代表参与立法修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处理反馈机制,推进“两联系”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人代会前加强与代表沟通协商、预研指导,会中强化征集筛选、修改完善,会后通过现场视察、跟踪落实等,做到“既重结果也重过程”,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575件建议全部办理答复完毕,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强化代表学习培训,完善履职信息档案,加强履职监督管理。在省委领导下,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确保方向正确、程序合法、风清气正。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紧扣“四个机关”目标定位,制定贯彻意见,认真抓好落实,以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保障人大履职成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大制度成果系统集成和流程再造,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制度和议事程序,健全理论学习、任务分解、跟踪督查等机制,构建职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运用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围绕全省重点工作和人大履职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提出可借鉴、有价值的建议。做好机关帮扶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召开中青年干部座谈会,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读书演讲活动,加大干部交流使用,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队伍。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常委会工作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思想理论武装还不够到位,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有待加强,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一些代表的素质和履职还存在差距,常委会及机关精气神仍需凝聚和提振。这些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本届工作回顾与体会
本届五年,是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取得重要成就的五年,也是全省人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五年。
一是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把依宪治国作为全面依法治国首要任务,丰富和发展贯彻实施宪法的理论逻辑和实践形式,使宪法真正“活起来”“落下去”。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修订宪法宣誓办法,组织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思维和宪法意识。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情况报告,推进信息平台建设,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537件,有效维护法治统一。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全省宪法法律普及宣传月活动,因地制宜建设宪法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做好“互联网+法治”宣传,推动宪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地方立法质效并重。把立法作为履职之要,从历史维度、现实需要、发展实际出发,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实现由“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修订地方立法条例,规范听证、评估、审议、协商等程序,严把立项、起草、合法性审核、专委会初审、法制委统一审议“五关”,确保高质量立法。紧跟全国人大立法节奏,制定修订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等法规,用法治手段助力打赢打好“三大保卫战”。针对经济发展滞后、改革任务较重、民生短板较多实际,制定修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农村扶贫开发、安全生产、养老服务等110件法规,废止合同监管、土地登记、人才市场等53件法规,审查批准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古树木保护等119件法规,并注重相关法规“成龙配套”和“组合编纂”,为改革发展筑牢法治基石。制定法规动态清理和立法项目提醒督促办法,建立法规动态清理机制,先后对2017年以来现行有效的174件法规开展12次专项和1次全面清理,实现立改废有机统一。
三是监督实效显著增强。把监督作为履职的有效手段,围绕“五大建设”开展综合式、链条式、跟进式监督,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94项,开展执法检查30项、专题调研42项、专题询问4次,帮助和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研判,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连续5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开展营商环境、省属监管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推动稳增长稳就业、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等改革措施落实,助推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紧盯“一号工程”,听取审议脱贫攻坚专项报告,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开展特色产业发展、“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等调研监督,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连续5年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每年听取审议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参与省级环保督察,为保护绿水青山贡献人大力量。积极助力法治甘肃建设,听取审议反腐败国际追赃追逃、刑罚执行监督、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报告,组织四级人大代表对打击电信诈骗、禁毒斗争、酒驾醉驾查处等进行视察,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是决定事项依法开展。把做好决定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一环,准确把握制度设计基本要求,配合省委制定出台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依法作出加强司法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八五”普法宣传教育等决定,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意志。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修订人事任免办法,改进完善任前表态发言等制度,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77人次,为推动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人事保证。
五是代表工作不断深化。把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作为创新发展的基础,召开工作交流会,出台指导意见,完善制度机制,拓宽渠道方式,增强履职实效,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把常委会工作建立在坚实民意基础之上。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代表通过走访、座谈、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推动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问题。组建“专业型+功能型”代表小组,代表家(站)实现乡镇(街道)和中心村全覆盖。改进常委会督办重点建议程序办法,完善现场督办、会议督办、指导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共办理代表建议2993件。指导做好省市县乡四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代表初任、履职和专题培训,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和补助制度,做好履职服务保障。
回顾过去五年的实践,我们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有了更深的认识体会。
——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原则。通过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省委中心大局依法履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依靠党委推动解决人大履职难题等,把党的全面领导具体地、有效地落到实处。
——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价值追求。人大是人民的人大,必须始终把人民至上作为根本立场和力量之源。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动摇,紧盯群众急难愁盼依法履职,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把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使命任务。通过搭好平台、建好机制、开好会议、立好法规、搞好监督、做好决定、实化代表工作、强化“四个机关”建设等措施,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生动地、现实地展现出来,更好发挥制度功效、体现时代特色。
——把坚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作为鲜明导向。聚焦“国之大者”“民之盼者”“责之重者”“患之存者”,立足人大职能特点,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伸出硬肩膀扛起应尽责,发挥人大优势、彰显人大担当、展现人大作为。
——把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履职基础。整体推进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设,全面加强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正确处理“位”与“为”,着力提升能力素质,使人大机关成为干事的大舞台、学习的大课堂、温暖的大家庭。
各位代表!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也是全省人民和社会各方面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今年工作的建议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深化年,是解决制约地方人大依法有效履职的问题突破年,是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的加强提升年。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及十四届省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实践,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着力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推动实践创新,积极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
新时代新征程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体现在理想信念、政治生活、立场定力、担当作为上,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血脉灵魂、付诸履职实践。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解决人大履职中的难题。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新时代新征程要以民主政治建设为主线,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甘肃实践。对标落实党中央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新部署新要求,出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人大实践的决定》,定期开展实践创新推进交流,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进一步拓宽人民有效参与立法的途径。以人民群众喜怒哀乐为评判依据,增强依法和谐有效监督的实效性。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形式,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新时代新征程要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不断增强依法履职实效。实施《新时代地方立法质量管理办法》,编制五年立法规划,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市州立法指导。制定加强和谐有效监督工作规定,作出加大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三级人大、四级代表联动开展千名代表调研视察千项工程行动,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等报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湿地保护等执法检查,对工业园区发展、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等进行调研。完善“两联系”制度,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健全代表建议“提好、办好”机制。
新时代新征程要以强基固本为支撑,着力推进“四个机关”建设。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提升从政治上看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专委会和工作部门能力建设,营造埋头苦干、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细化完善议事规则、会议组织等制度,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强化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讲好民主建设故事、甘肃人大故事。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绘就宏伟蓝图、吹响奋进号角,我们重任在肩、责无旁贷。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砥砺奋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4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庄长兴
各位代表:
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亲临陕西考察,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全省上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精心指导下,在中共陕西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常委会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在深学细悟中强化政治自觉。建立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出台地方性法规前、开展执法检查前必学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文章,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党组集体学习82次、研讨交流46次,召开全省人大系统学习交流会6次,举办省人大代表培训班8期,组织有省内外818万名干部群众参与的网络知识答题竞赛。通过深入学习,我们深刻领悟到“两个确立”是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更加坚定自觉地信赖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捍卫核心,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在对标对表中强化行动自觉。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和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以统揽人大工作。立法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努力使出台的每件法规都体现重要思想、维护群众利益。监督工作聚焦中心不偏移,努力使开展的每项监督都贯彻重要思想、依法推进落实。决定工作紧扣高质量发展,努力使作出的每个决议决定都落实重要思想、凝聚各方力量。代表工作突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使每项工作都践行重要思想、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我们的学习贯彻经验在全国人大作了大会交流,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全国人大工作简报等对我省推进高质量立法、强化依法监督、培树典型带动基层人大工作等20多项创新做法进行了宣传推介。
在实干笃行中强化使命担当。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相结合,同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出台一揽子学习贯彻意见,明确任务分工,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围绕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连年开展执法检查,批准设立秦岭南麓、北麓地区等专司生态保护的检察院,依法推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169个矿业权全部退出,438座小水电站整治全面完成,“五乱”问题整治成效明显。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连年组织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修订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等制度,建成省市人大备案审查系统,开展法规清理,维护宪法权威和法治统一。围绕办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制定全民健身条例,开展“十四运”场馆调研。围绕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首家出台条例,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制度。围绕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出台实施意见。围绕人大预算监督拓展改革,首家制定地方人大预算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运行标准,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与财政一体化系统的实时联通。
二、依法积极履职,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在立法工作方面,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修改省地方性法规106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82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在西北地区首家制定大数据条例、地方金融条例,修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等法规,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制定修改中国(陕西)自贸区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65.6%。修订实施种子法、土地管理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制定修改反间谍安全防范、消防等条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加强惠民弘德立法。首家出台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制定中医药、食盐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条例,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制定修改养老服务、人口与计生等条例,关爱“一老一幼”。修订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征集意见建议1.8万余条,依法破解物业管理难题。制定修改社会信用、见义勇为等条例和实施反家暴法、慈善法、红十字会法办法,批准西安、咸阳、榆林、商洛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弘扬新风正气。
加强生态环保立法。制定修改渭河保护、天然林保护、煤油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31件,批准设区的市生态环保类法规36件。指导汉中、安康市开展汉江保护协同立法,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发挥立法引领、保障作用,推动全省各级政府完善规划体系、整治突出问题、加强保护修复,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不断下降,空气质量达到实施国家新标准以来最好水平。
加大文化立法力度。制定革命文物保护条例,修订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指导延安、铜川市加强革命旧址保护立法。制定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传承秦风秦韵,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修订秦始皇陵保护条例,批准宝鸡市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保护条例、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用法治的力量保护文化遗产。
在监督工作方面,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8个,专题询问13次,对44件法律法规、2个决议决定进行执法检查,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21件,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实施重大战略,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十四五”规划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文旅强省等专题调研。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突出秦创原建设,听取审议科技创新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聚焦实体经济发展,听取审议先进制造业、文化产业等报告,开展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围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听取审议稳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连续三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省政府出台加强市场主体保护50条举措、省两院出台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成立工作专班,聘请专家参与,全程跟进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反馈意见130多条。
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助力实现全面小康。围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听取审议脱贫攻坚、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等报告,开展农民增收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县域经济、现代农业发展等报告,开展畜牧法等执法检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省市人大联动,开展大气、水、土壤、固废、环保“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累计派出执法检查组89个,明查暗访点位650个,点名曝光、跟踪监督整改突出问题156个,让三秦大地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围绕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紧盯安全生产、消防、政府债务等加强监督,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防风险。
聚焦民生热点难点,依法增进民生福祉。着眼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减”等报告,开展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推动提前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评估验收,促进高校学科建设提质增效。聚焦物业服务问题,开展执法检查,网上参与600多万人(次),征集意见建议2万余条,推动省政府制定《条例》配套细则,建立监管信息平台,提高投诉举报办理效能,6个市出台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细则。围绕就业、社保、未成年人保护、退役军人保障、体育事业发展等加强监督,用心用情用力推动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促进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
加强预算和国资管理监督,看好人民的“钱袋子”。深化预算监督拓展改革,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实现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全口径、全过程监督。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和满意度测评常态化机制。实现金融、行政事业、企业、自然资源四大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全覆盖。
加强司法工作监督,依法维护公平正义。听取审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刑事审判等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法、监察机关协同发力、破案攻坚,打掉涉黑犯罪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900多个,抓获涉案成员2万多名,处理了一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违法违纪人员。听取审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相关工作报告,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决定重大事项方面,紧盯事关全局的重点、制约发展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焦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89项,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凝聚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
始终扭住发展第一要务。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省人代会作出的“十四五”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等决议,加强跟踪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紧盯“六稳”“六保”,批准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作出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批准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等决定,促进减税降费、惠企利民、绿色低碳发展。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首家作出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定,丰富防范化解的法治“工具箱”。作出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推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人大决议决定,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经济总量增量突破万亿元,实有市场主体数量翻番,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首家出台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听取审议落实情况报告,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等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食品卫生、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依法有序推进健康陕西建设。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粮食浪费现象,作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决定,强化整治“舌尖上浪费”的法治保障。
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眼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七五”普法等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作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全省法院据此执结涉民生案件3.1万余件、金额34.5亿元,持续推进解决“执行难”。作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全省检察机关据此督促办理了一批“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邮包里”等典型案例。
积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贯彻新修改的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就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市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等作出决定,增加县级人大代表、市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优化省人大代表比例结构。修订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在选举任免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依法及时加开1次代表大会、8次常委会会议进行选举和任免,本届共任免855人(次),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组织宪法宣誓32批317人(次)。听取审议5名副省长、12名厅长和省两院9名副职的履职报告,强化选举任命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
三、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职责十分重要。常委会把代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认真把好代表“入口关”。加强与党委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素质关、结构关。加强对市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修订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依法选出8.69万名省市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分基础、专业、专题三类,培训省人大代表1166人(次),实现高质量发展培训全覆盖,经验被全国人大推广。建成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一对一”配备法律顾问,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持续密切“三个联系”。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委员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机制,组成人员常态化联系350多名基层省人大代表,建成9个代表专业小组,全省人大建成12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预算监督联系点、5500多个代表联络站。组织全省四级人大、五级代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提出建议2.2万余件,推动解决问题1.4万余件。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健全代表常态化参与常委会及委员会工作机制,邀请332人(次)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4100多人(次)代表参与立法、监督、调研、座谈等活动。积极破解代表议案建议“重答复、轻办理”问题,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提出的14件议案、3881件建议全部办结,“办理承诺制+工作台账制”、“民情工作五步法”等做法被全国人大推广。广大代表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履职,始终站在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的前列,142人(次)受到国家级表彰奖励,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省人大常委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我们对照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新定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突出政治建设。持续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在各专(工)委设立分党组,强化常委会及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主体责任。
加强能力建设。举办专题讲座,办好机关大讲堂,建立总人数357人的咨询专家库,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接待外国议会代表团等26批407人(次),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陕西改革开放大局。
强化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对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加强调查研究,大兴“勤快严实精细廉”之风。
注重制度建设。全面制定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并狠抓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强化上下联动,提升整体效能。协同省级有关部门印发规范和优化市县乡三级人大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意见,推动全省328个街道全部设置人大工委,基层人大“一人一委”、编制紧缺等难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
各位代表!回首五年履职历程,成绩来之不易。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历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薪火相传、接续奋斗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组成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察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全省各级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结果,也是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敬业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五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
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必须自觉坚持和紧紧依靠党的全面领导,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效果上。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质量发展大局之所在,就是人大履职重心之所在。必须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省委工作要求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履职为民,使每一件立法、每一项监督、每一个决议决定都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
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工作。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依法行使人大各项职权,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创新才能适应时代。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陕西实践。
我们也深深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立法质量和效率仍需提高,区域协同立法需要加大力度;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监督问题整改还需持之以恒;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路径还需拓展,服务代表履职的水平需要提升;受疫情影响,一些工作做得不深不细;“四个机关”建设仍需久久为功,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即将选举产生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我们建议,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牢政治方向、把准工作主线、把握本质要求、把好自身定位,更好依法履职,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切实强化政治自觉,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取得新成效。深刻把握重大政治成果、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走在前,更加坚定自觉地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自觉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和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
着力提高工作质效,在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上彰显新担当。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改革开放、打造文旅强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陕西、推进共同富裕、提升治理效能等,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更好以良法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围绕扩内需、稳增长、促创新、兴文化、强生态、惠民生、防风险、优治理等,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围绕中心大局,突出重点,不断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水平,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汇聚起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加快建设“四个机关”上展示新气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提升履职本领,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创优。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交流,深化协同,强化新闻宣传,增强全省各级人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效能。
各位代表,新征程扬帆启航,新使命催人奋进。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陕西省委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陕西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团结奋斗!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4日在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罗清宇
各位代表:
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党的二十大,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谋划,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党中央及省委部署安排,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到,“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新时代引领党和国家事业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政治保证。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新使命新任务,必须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审议完成法规155件,其中制定58件、修订20件、修正45件、废止32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23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3项,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20项。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337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30件(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3人(次)。重点督办代表建议57项140件。2022年,贯彻落实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等工作,制定汾河保护、数字经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社会信用、中医药、小杂粮保护、绿色建筑发展、整沟治理、禁牧轮牧休牧、教育督导、社区居家养老等11件法规,修改反不正当竞争、安全生产、燃气管理、泉域水资源保护等10件法规,初审湿地保护、平安建设、档案管理等3件法规;作出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等决议决定7件;在做好法律明确规定的计划、预算、审计、环保、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等监督工作的同时,还听取审议了承诺制改革、国土空间规划、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外事工作服务对外开放新高地、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法律监督等专项工作报告,对汾河保护、警务辅助人员、动物防疫、优化营商环境等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在谱写山西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中展现了人大担当,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指示要求,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工作。建立并落实第一议题、专题讲座等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每一项工作,首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从中找到推动实践、破解难题的智慧和方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必修课,每年召开全省人大学用交流会,推动全省人大更好地运用新时代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
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两个转型”、能源革命、绿色转型、社会治理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壮阔实践中,在打好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和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等大战大考中,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
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全面领导之下。健全完善人大接受党的领导制度,细化明确20项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切实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人大工作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依照程序进行落实。在各专工委设立分党组,履行政治保障责任。修改常委会工作规程、组成人员守则,强化政治标准、政治要求。在常委会会议期间设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就重要议程和事项统一思想,确保省委决策意图顺利实现。
二、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加强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努力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
立法工作全面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注重从代表议案、群众建议中确定项目,五年来,96件法规来自于代表议案、群众建议。所有法规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代表联络站面对面听取群众对立法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论证会、听证会开在基层,拓展群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夯实民意基础。
监督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定监督计划,充分听取相关单位、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五年来,围绕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卫生、环境等问题确定76个监督项目。通过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充分反映群众意愿。连续两年就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组织代表视察,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代表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全省建成1510个联络站、3783个联络点,9.2万余名五级代表全部编组进站活动,宣传党的政策、宪法法律法规,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实事9.8万件。深化拓展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调研和计划、预决算审查等工作常态化。五年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41人(次),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2486人(次),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近2000人(次)。
选举任免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圆满完成任免工作,将党的人事安排意图转化为人民意志。组织324人(次)宪法宣誓,强化任命人员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提出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培训指导,在全国率先完成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加强了基层国家政权建设。
三、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升立法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立法突出特色、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等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省委转型综改、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确保法规立得起、接得住、真管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积极探索“小切口”立法,通过“切小题目、切细内容、切准特色、切实措施”,“量身定制”解决实际问题,全国人大肯定山西走出了一条精细立法、精准立法的路子。
及时把省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规制度。“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赋予山西的两大使命,制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开发区条例等一批法规,以法治方式保障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作出支持和保障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助力山西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中解决制约发展的结构性、体制性、素质性矛盾和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制定整沟治理促进条例,巩固拓展我省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治理实践成果,相关做法得到全国人大肯定,写入黄河保护法。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引领促进产业转型和数字转型一体推进、深度融合。作出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推动省委“一群两区三圈”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落地落实。
精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社会信用、优化营商环境等法规,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制定修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外来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等法规,通过管用有效的扶持服务,支持保障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制定小杂粮保护、经济林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等法规,推动农业特色转型、优质高效发展。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强化预算约束,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织密扎牢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法治网。实施“两山七河一流域”保护立法计划,制定汾河保护条例,全面加强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定禁牧轮牧休牧条例,保护、培育和修复林草植被,维护生态安全;修改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强化泉域水资源补给修复、集约利用;修正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条例,初审湿地保护条例,指导设区的市开展流域协同立法,筑牢绿色生态屏障,推进美丽山西建设。制定修改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等法规,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引导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保护利用得天独厚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山西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历史厚重、遗存丰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文化根脉责无旁贷。制定修改传统村落、山西老陈醋、平遥古城保护条例,发扬光大优秀传统文化,助力打造中国文化传承弘扬展示示范区。山西是革命老区,遍布全省的红色资源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保护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义不容辞。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制定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继承革命传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山西是资源大省,肩负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任务艰巨。修改安全生产、消防、燃气管理条例,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制定修改工会法实施办法、警务辅助人员、行政执法等法规,初审平安建设条例,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
扎实推进民生领域立法。制定教育督导条例,修改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两个实施办法,促进构建公平优质教育体系。作出促进技能山西建设的决定,推动以技能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制定中医药条例,出台全国首件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法规,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康养产业促进条例,推进高品质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各位代表,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是我们党百年来的执着追求。我们要始终如一、脚踏实地坚持立法为民,让立法工作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有力推动党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要用好宪法赋予的监督权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持续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不断增强。
推动党中央有关改革部署落地落实。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是党中央和全国人大部署的两件大事。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加快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不断深化。连续五年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作用。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听取审议国土空间规划报告,调研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实施情况和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情况,推动优化城乡区域发展空间形态和重大生产力布局,为把太忻经济区打造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助力。听取审议“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外事工作服务对外开放等报告,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并进行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助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听取审议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工作报告,检查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赋能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报告,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乡村文旅产业发展专题调研,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推动法治山西建设。听取审议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建设、国际追逃追赃报告,稳妥审慎、依法有序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听取审议法院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报告,检察院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报告,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等决定,支持督促“两院”强化司法保障,维护公平正义。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建立完善人大代表转递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等机制,促进国家机关改进工作、依法履职。
推动增进民生福祉。开展就业促进法律法规执法调研,推动疫情背景下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检查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连续两年开展农村贫困老人低保兜底与社会养老政策衔接专题调研,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细落实。听取审议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学前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等报告,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推动绿色发展。保护好山西的母亲河是我们的历史责任,汾河保护条例出台后当年进行执法检查,推动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推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等报告,检查大气、水、土壤、固废等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汾河中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与黄河流域林草生态建设情况,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各位代表,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以法治方式推动绿色发展,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的重要指示要求,不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完善履职服务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修订代表法实施办法,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和处理办法3件法规,配套5个方面49个实施细则,形成了代表工作的制度化体系化安排。制定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省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各机构分工联系省人大代表的制度,压实服务代表责任。
推进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五年来,省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共提出议案163项、建议4599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确定的57项事关全局、代表普遍关注的重点督办建议,实行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副省长领办。建立健全集中交办、重点督办、跟踪落实、结果反馈闭环式办理机制和代表与承办部门面对面沟通机制,开展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开通网上办理平台和“代表建议直通车”,推动议案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围绕提升政治素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提高审议能力等,每年举办代表培训,省人大代表基本实现全覆盖。增加代表活动经费,提高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履职补贴,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向申纪兰学习、做人民好代表”活动,强化“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广大代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力以赴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贡献了代表力量。
六、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
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提高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督促机关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强化实干担当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持续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牢群众观点、加强调查研究、主动问需于民;制定具体措施,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文风、改进执法检查工作;鲜明树立“实字当头”工作导向,机关干部“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不断强化,担当干事的精气神进一步焕发。
加强人大制度与工作的宣传。发挥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会作用,办好人民代表报,常态化举办法规新闻发布会,连续五年开展“三晋人大代表采风行”活动,深入宣传报道人大工作情况和代表履职事迹,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自觉接受全国人大指导,配合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多次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备案审查、预算联网监督等工作的指导,推动全省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各位代表,五年来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县乡人大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等。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加以改进。
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落实党中央及省委要求,有效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就是要做到“四个必须”:
——必须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政治属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就是要心怀“国之大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是人大工作把准方向、发挥作用的政治保证,也是人大工作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坚持的重大要求。
——必须围绕中心大局,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的一贯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以法治方式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是过去工作的着力点,也是今后需要牢牢把握的工作主线。
——必须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是人大最大的优势,联系群众重要的渠道就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不断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生机活力。
——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人大工作必须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依法履行职权,同时要注重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更好担负起奋进新征程的新使命。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对全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了部署安排。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锚定时代方位、找准工作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建设“三区三地”、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同步推进“两个转型”、能源革命和“五个一体化”、深化改革开放、强化科教人才支撑、健全民主法治、建设文化强省、增进民生福祉、建设美丽山西、维护安全稳定、全面从严治党等“十个更大”要求,按照省委书记蓝佛安提出的重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扛起以法治方式服务转型综改、能源革命“两大使命”和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历史责任,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作出贡献。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起步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紧跟中央决策、紧扣全省大局、紧贴群众期盼,着力增强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奋力开创新时代省人大工作新局面。
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落实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工作始终绝对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要毫不动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提升联络站工作绩效,探索建立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推动代表小组活动与联络站活动有机结合。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作用,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完善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座谈、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机制,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强化代表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初任培训和履职学习,全面提升履职意识和实践能力。加强对代表依法履职的保障和支持,规范代表经费使用管理,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功能,制定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强化办理过程管理和跟踪督办力度,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要毫不动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聚力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谋划推进人大工作。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科学提出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大“小切口”立法探索力度,注重把先行先试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制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湿地保护、城市垃圾管理、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等方面的法规,修改代表大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地方立法条例,道路运输、土地管理、节能减排、文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全民健身等法规,进一步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提升全省的法治保障水平。在继续做好法律明确规定的监督工作的同时,听取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文旅融合创新发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的报告,检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数字经济、文物保护、社区居家养老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一系列执法调研和专题调研,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要毫不动摇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扎实推进人大机关自身建设。省人大机关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班子,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时刻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自觉践行“三个务必”,健全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加强信息化建设,支持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会发挥作用,全面加强机关各方面工作和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为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担当尽责、扎实工作,团结奋斗、锐意进取,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5日在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东奇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五年来,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推进“四个机关”建设,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人大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期间,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41次、主任会议106次,制定地方性法规、决定66件,修改法规65件次,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239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6项,开展执法检查28次、专题询问13次,作出决议决定31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7人次,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的政治机关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山东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一)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坚决维护和服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及时出台意见、作出决议,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毫不动摇地体现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自觉做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并抓好落实,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常委会党组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自觉履行各项职责,紧紧围绕全省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团结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依法履职、积极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有效执行。
(二)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常委会和机关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更加自觉地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学习、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等制度,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四个机关”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重要论述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常态化学习,组织专题研讨班和课题研究,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的认识,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推动人大工作。
(三)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建立专项台账,细化任务措施并抓好落实。紧扣强省建设全局,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科学谋划、统筹做好人大工作,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组织开展专项监督,作出决议决定,有力保障和推动了各项事业顺利开展。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支持有关方面坚持不懈抓好常态化防控工作。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各方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常委会各位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省委部署安排,深入基层防疫一线开展督导检查,扎实做好包案化解信访事项、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重点项目、稳经济大盘督导等工作,着力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2022年围绕省委确定的“十大创新”重点任务,制定人大推动落实“十大创新”的意见,提出22条具体措施并明确分工,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增强实效,始终保持人大工作重心与全省发展大局同向同步、合力合拍。
二、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五年来的立法数量更多、节奏更快、质量更优、分量更重、覆盖更广,为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法规制度供给更加精准及时。积极开展自主性、先行性立法,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医疗废物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公共法律服务、反家庭暴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9件法规成为国内相关领域的“首件”,为实现“走在前、开新局”贡献了法治力量。聚力服务黄河重大战略,2021年通过东平湖保护、南四湖保护、节约用水条例,2022年作出关于加强山东现代水网建设的决定,建立健全水资源优化配置、流域防洪减灾、水生态系统保护等制度机制,初步构建起富有山东特色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体化立法布局。聚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人才发展促进、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信用等法规,着力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制度支撑保障体系。2018年启动立法、2019年审议通过的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依法推动解决制约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资源要素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问题,为有序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法规制度保障。2022年出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转化应用活力。聚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扎实开展养老服务、学前教育、学校安全、志愿服务、慈善等惠民立法,不断健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法规制度。2018年出台的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创新规定严禁中小学生将平板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回应社会关切,得到普遍好评。2022年出台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伤残发生,促进康复和教育融合发展;出台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就华侨子女教育、社会保障、财产保护等作出规定,鼓励和支持华侨来鲁投资兴业。聚力推进文化建设,2020年制定的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创设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名录管理制度和保护责任人制度,明确将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依法保护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2022年出台的齐长城保护条例,着力保护齐长城完整性和历史风貌,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是我省线性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创新。聚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系统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海洋环境保护、生活垃圾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法规制定修改工作,自觉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融入法规条款,织密斩污护绿的制度之网,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书写了精彩法治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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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金刚钻系列】352期—2023年最新最全各省份人大常委工作报告(29篇38.4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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