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关于开展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
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按照《XXX关于开展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XXX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攻坚从2024年4月份开始实施,12月底结束,随后转入巩固提升阶段。
专项行动具体任务完成时间按照附件的《任务书》要求统筹安排。
二、主要任务
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立足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村社区职能职责定位,聚焦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全面梳理自查,破解根源问题,完善制度机制,推动XXX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集中整治攻坚主要开展村社区“六清理两强化”、乡镇“四化”、党群服务中心优化提升三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减轻乡镇、村社区负担,让基层干部回归主责主业,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干事创业、为民服务。
(一)开展村社区“六清理两强化”专项行动
围绕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的定位,紧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法定职责,扎实开展《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回头看”,推动责任、政策、工作保障落实到位,提升自治效能。
1.清理工作事务。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实施意见》明确的51项村社区职责事项范围内,因地制宜“一村社一策”确定事项清单,对没有国家法律法规支撑和政策依据的事项一律取消。对村社区协助的20项事项,要提供必要的保障,不得随意转为主责事项,不得列入考核范围。坚决杜绝以委托交办等形式,变相增加职责事项。建立完善村社区事务准入审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确需村社区承担的应急性、突发性事项,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其他依法依规确需交由村社区的新增事项,须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后,提交XXX委、政府研究确定,并报XXX委、行署备案。
2.清理标牌标识。各乡镇要依据《实施意见》开展标牌标识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外部标牌标识数量不得超过6块(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党群服务中心、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不得悬挂其他标牌、标识;内部功能性指引牌坚持“一室多用”,结合村社区实际、功能定位、服务群众类型等进行整合归并、合理设置,坚决清理无工作内容、无功能作用、名不符实的虚牌,纠治“挂牌乱象”。
3.清理证明事项。坚持“边服务、边梳理、边清理”的原则,在不影响群众正常办事的前提下,逐步清理缺乏国家法律法规支撑和政策依据的证明事项,《实施意见》负面清单中的20项证明事项一律不得出具。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等方式,建立完善证明事项退出机制,常态化清理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村社区没有能力核实的证明事项。制定村社区依法依规服务群众能够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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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关于开展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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